1.違法被抓的,先遣返,再對行為人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情節嚴重,構成偷越國境罪的,處壹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3.參加恐怖組織、接受恐怖活動訓練或者實施恐怖走私的,處壹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判定非法越境的標準:
1,無出入境證件出入境或逃避邊防檢查;
2.使用偽造、變造或者失效的出入境證件出入境的;
3、使用他人出入境證件進出境的;
4.使用以虛假出入境事由、隱瞞真實身份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證件等手段取得的出入境證件出入境的;
5.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入境的。
非法越境犯罪的嚴重程度標準;
1,在境外實施損害國家利益行為的;
2.偷越國(邊)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結夥偷越國(邊)境的;
3、拉攏、引誘他人偷越國(邊)境的;
4.勾結境外組織、人員偷越國(邊)境的;
5、因偷越國(邊)境受到行政處罰後壹年內偷越國(邊)境的。
綜上所述,所謂走私,是指自然人不經過指定的口岸或者邊防檢查,或者沒有出境許可證、入境許可證,越過國界或者通過合法虛構的國界,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可以被追究行政或者刑事責任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
偷越國境罪,違反邊防管理法規,情節嚴重的,處壹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以參加恐怖組織、接受恐怖訓練或者實施恐怖活動為目的,偷越國(邊)境的,處壹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