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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斷自己得了登革熱

1、發熱所有患者均發熱。起病急,先寒戰,隨之體溫迅速升高,24小時內可達40℃。壹般持續2~7d,然後驟降至正常,熱型多不規則,部分病例於第3~5d體溫降至正常,1日後又再升高,稱為雙峰熱或鞍型熱。兒童病例起病較緩,熱度也較低。發熱時伴全身癥狀,如頭痛、腰痛,尤其骨、並節疼痛劇烈,似骨折樣或碎骨樣,嚴重者影響活動,但外觀無紅腫。

2、皮疹於病程2~5日出現,初見掌心、腳底或軀幹及腹部,漸延及頸部及四肢。可為斑丘疹或麻疹樣皮疹,也有猩紅熱樣皮疹,紅色斑疹,重者變為出血性皮疹。

3、出血於發病後5-8日,25~50%病例有不同部位、不同程度的出血,如牙齦出血、鼻衄、消化道出血、咯血、血尿及陰道出血等。

4、淋巴結腫大全身淋巴結可有輕度腫大及觸痛。

5、其他可有肝臟腫大,脾大不常見,ALT升高,個別病例可出現黃疸,束臂試驗陽性。重型登革熱於病程3-5日出現頭痛、嘔吐、譫妄、昏迷、抽搐、大汗、血壓驟降、頸強直、瞳孔散大等,呈腦膜腦炎表現,或有消化道出血及出血性休克,病情發展迅速,常因呼吸衰竭或出血性休克死亡。

擴展資料

登革熱是登革熱病毒引起、伊蚊傳播的壹種急性傳染病,病人和隱性感染者是主要傳染源。臨床特征為起病急驟,高熱,全身肌肉、骨髓及關節痛,極度疲乏,部分患可有皮疹、出血傾向和淋巴結腫大。

本病於1779年在埃及開羅、印度尼西亞雅加達及美國費城發現,並據癥狀命名為關節熱和骨折熱。1869年由英國倫敦皇家內科學會命名為登革熱。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登革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