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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和熊掌不可兼得是什麽意思?

成語“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出自孟子“我要魚”壹章。

“魚,我要什麽,熊掌,我要什麽;魚與熊掌不可兼得,舍魚取熊掌者也,是我所欲,義也,我所欲;兩者不可兼得,還得舍生取義。”孟子用生活中人們熟悉的具體事物做了壹個類比:魚是我所要的,熊掌是我所要的。在兩者無法同時獲得的情況下,我寧願放棄魚,也要熊掌;命是我所惜,義是我所惜。如果我不能同時得到這兩者,我寧願放棄我的生命去得到本質。在這裏,孟子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認為義比生命更寶貴,正如熊掌比魚更寶貴壹樣。

本文摘自《孟子·高子上》。高子尚的主要內容是闡明“性善”論,即人性中有善的種子,所謂“慈悲”是對每個人的;每個人都有羞惡之心;每個人都有壹顆尊敬的心;每個人都有是非之心”。這種善性,就是人類的‘初心’。”“初心”不可小覷,因為它們是仁、禮、智等道德的萌芽形態:“慈悲,仁之末;恥惡之心,義之端;辭之心(意為接近“尊”)為禮終;是非之心也,義之端也。“人要推知本心,向本心的方向發展,並發揚光大,從而成為道德上完美的人。所以在高子俠全文中,這篇文章講的是每個人的初心,任何情況下,人都要保持自己的“初心”。只要“初心”,如果妳失去了“真心”,人們就會做出有損妳人格的事情。

1.因為想得到熊掌就得去山上打,想得到魚就得去水裏撈,兩者不可兼得。

這句話的本意不是說魚和熊掌不可兼得,而是強調如果魚和熊掌不可兼得,我們應該如何選擇。

孟子的原話是:“我欲我所欲,我欲我所欲,不可兼得。我要熊掌,不要魚。”他用魚和熊掌來比喻“生”與“義”的權衡關系:“生,我所欲,義,我所欲,二者不可兼得,故我欲義而不生。”

所以魚和熊掌可以兼得,不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