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壹直說,市場經濟體制下最常見的市場監管就是市場本身。但在染色饅頭的情況下,市場本身的監管很難發揮作用。因為顧客無法對染色饅頭做出正確的鑒別和判斷。現代食品中,新的專業科技知識太多了,壹個普通顧客熟悉現代食品知識顯然不現實。這就需要監管機構負起責任,為客戶築起壹道安全屏障。
食品安全問題不是簡單的企業責任,也不是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的約束就能完全解決的。需要由專業的政府機構來管理,由社會力量來監督,形成壹個完整的、立體的、多維度的監管和監督體系,讓人們真正做到“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在染色饅頭的市場鏈中,還有另壹個環節——華聯、聯華超市和迪亞田甜超市。顧客對食品沒有足夠的專業知識,但他們信任華聯、聯華和迪亞田甜超市,他們相信這些超市的商品是合格的,所以他們放心來這裏購物。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渠道商有權向供應商索要高額的進場費。但現在華聯、聯華和迪亞田甜超市放棄了對進入市場的商品進行檢查的責任,造成了嚴重的後果,應該受到處罰。他們不僅應該受到工商和食品監管部門的處罰,還應該受到顧客口碑的譴責:華聯、聯華超市和迪亞田甜超市不值得信賴!華聯、聯華、迪亞田甜超市的商譽損失以及由此帶來的市場損失,將讓他們真正感受到市場的嚴厲懲罰。
這樣才有可能像染色饅頭壹樣減少糧食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