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食鹽專營辦法的壹些主要內容:
1.食鹽生產:食鹽生產實行許可證制度。只有符合國家規定的生產條件和技術標準的企業,經審查批準取得食鹽生產許可證後,方可從事食鹽生產。
2.食鹽批發:食鹽批發環節實行定點批發制度。國家授權的食鹽批發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的計劃、價格、數量和指標向零售點、食品加工企業和其他用鹽單位供應食鹽。
3.食鹽零售:食鹽零售是有執照的。只有取得食鹽零售許可證的企業、個體工商戶或個人,才能從事食鹽零售業務。
4.食鹽價格:食鹽價格由政府制定或政府指導價,由國家有關部門根據生產成本、市場供求等因素確定。
5.食鹽質量:國家嚴格管理食鹽質量,食鹽生產、批發和零售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確保食鹽質量安全。
6.打擊非法食鹽:國家嚴厲打擊非法食鹽的生產、銷售和走私等違法行為,懲處違反食鹽專營辦法的行為,維護食鹽市場的正常秩序。
總之,食鹽專賣法是國家對食鹽生產、批發和零售實行統壹管理和壟斷經營的制度。其目的是保證鹽的質量和供應,維護市場穩定,防止私鹽泛濫。這壹制度在中國歷史悠久,在保障人民生活、維護國家穩定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