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速為299,792,458米/秒,約為3x65,438+00米/秒,約為每秒30萬公裏。光速是指光波或電磁波在真空或介質中的傳播速度。物體的質量也和它運動的速度有關。物體的質量會隨著速度的增加而增加。當物體的速度接近光速時,其動態質量會趨於無窮大,所以質量不為零的物體是不可能達到光速的。真空中的光速是目前發現的自然物體的最大速度。
研究方法:
1,天文方法
1676年,丹麥天文學家O.C .羅默(O.C. Romer)利用木星衛星日食時間的變化證明了光的傳播速度是有限的。1727年,英國天文學家布拉德利(J. Bradley)利用恒星像差現象,估計光速為c=303000 km/s。
2.布拉德利像差法
1728年,英國天文學家布拉德利利用恒星的像差方法,再次得出光速是壹個有限的物理量的結論。在觀察地球上的星星時,布拉德利發現星星的視位置在不斷變化。在壹年之內,所有的星星似乎都圍繞著壹個在天頂有相等半長軸的橢圓運行。他認為這種現象是由於恒星發出的光到達地面需要壹定的時間,但在此期間,
3.伽利略測量光速的方法
在物理學發展史上,是意大利物理學家伽利略首先提出測量光速的。1607在他的實驗中,給兩個相距很遠的觀察者壹個可以遮擋的燈。觀察者A打開燈。壹段時間後,光線到達觀察者B,他立即打開自己的燈。壹定時間後信號回到A,那麽A就可以記錄下他自己開燈的時刻到信號從B回到A的時刻的時間間隔t,如果兩個觀察者的距離是s,光速就是c = 2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