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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成分表的國家規定

法律分析:營養成分表是標示食品中能量和營養成分的名稱、含量及其占營養素參考值(NRV)百分比的規範性表格。包括5個基本要素:表頭、營養成分名稱、含量、NRV%和方框。

1.表頭。以“營養成分表”作為表頭;

2.營養成分名稱。按標準表1的名稱和順序標示能量和營養成分;

3.含量。指含量數值及表達單位,為方便理解,表達單位也可位於營養成分名稱後,如:能量(kJ);

4.NRV%。指能量或營養成分含量占相應營養素參考值(NRV)的百分比;

5.方框。采用表格或相應形式。方框可為任意尺寸,並與包裝的基線垂直。

營養成分表各項內容應使用中文標示,若同時標示英文,應與中文相對應。企業在制作營養標簽時,可根據版面設計對字體進行變化,以不影響消費者正確理解為宜。

法律依據:《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2.2 營養素

食物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維持機體生長、發育、活動、繁殖以及正常代謝所需的物質,包括

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礦物質及維生素等。

2.3 營養成分

食品中的營養素和除營養素以外的具有營養和(或)生理功能的其他食物成分。各營養成分的定

義可參照GB/Z21922《食品營養成分基本術語》。

2.4 核心營養素

營養標簽中的核心營養素包括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鈉。

2.5 營養成分表

標有食品營養成分名稱、含量和占營養素參考值(NRV)百分比的規範性表格。

2.6 營養素參考值(NRV)

專用於食品營養標簽,用於比較食品營養成分含量的參考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