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采用明制設置國子監。家校有兩個學士,壹個滿語,壹個漢族,從二年級開始。清章院學士不負責文學寫作,是學士以下官員的名義長官,與唐宋翰林學士不同。
古代的國子監是封建帝王的秘書機構,不同朝代的國子監組織結構和職能都大同小異。翰林本身就像現代的秘書壹樣,因為領導的信任而有不同的職權。如果當時委以重任,也可以說是中共中央辦公廳。
擴展數據:
翰林院的職責是:
(1)宴日說:每年秋天,都要舉行宴會儀式。第壹,翰林院會列出八個正式講師,分別是滿漢(正式講師在學士以下,副講師在建議以上;漢朝官方,以翰林學士、尚書、侍郎、內閣學士、詹士、杜詩學士、史將學士、國子監為祭酒,邀請皇帝派四人發言。
(2)清代科舉制度,殿試各科傳下來後,禮部把新進士名單送到國子監,國子監學士把科舉請到保和殿。
(3)論撰史:其著述有賀電、冊封(嬪妃稱號)、冊封(王侯稱號)、題跋、甲骨文等。此外,實錄、聖訓、傳記、玉記等書史的編纂,要麽由翰林院承辦,要麽由翰林院派人編纂審訂。編輯和校勘書籍的歷史是翰林院官員的主要職責。
(4)查史書、記書:六部根據紅寶書(送內閣)所編史書,記書。為了防止“馬虎玩”,每年都派兩個翰林官去檢查。
(5)檢查官員作業:宗仁府、覺羅、鹹安宮、內務部八旗的官學都派翰林官檢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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