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匕首、單刃、雙刃或多刃尖刀,帶柄、刀格、血槽,刀尖角度小於60度;
2.三角刮刀,有三個刀片的加工工具;
3.帶自鎖裝置的彈簧刀和跳刀。刀體展開或彈出後,自鎖折疊刀可通過手柄內的彈簧或插銷固定;
4.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和三刃尖刀:各種刀尖角度小於60度、刀刃長度超過150毫米的單刃、雙刃和多刃刀..
陸路運輸中發現無害違禁品的處罰:
1.對於500元以上的行為,總公司將對違禁品發送公司進行處罰;
2.其他快件因違禁品損毀而被汙染的,總公司將對違禁品寄遞公司處以每票500元至3000元的處罰;
3.違禁品發送公司應自行承擔對發送客戶的賠償;
4.違禁品發送公司發送的違禁品汙染其他快件,由違禁品發送公司承擔。
歸納起來,管制刀具的識別標準有匕首、三角刮刀、帶自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等。有柄、有刀格、有血槽、刀尖角度小於60度的單刃、雙刃或多刃尖刀,以及有三個刀片的加工用刀具。
法律依據:
《公安部關於管制部分刀具的暫行規定》第三條
匕首,除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人民警察作為武器和警用裝備外,必須由專業獵人和地質、勘探等野外工作人員持有。必須經縣級以上主管單位認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並發給《匕首佩帶證》,方可持有和佩帶。
佩戴匕首者不再從事原職業的,應當將匕首交回發放單位,並將匕首佩戴證交回原發放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