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當事人馮女士有壹次和朋友去杭州壹家叫幹湖匯的餐廳吃飯。點了壹份魚翅後,馮女士又點了壹份米飯。點餐後,服務員偷偷調侃馮女士吃魚翅點米飯,認為這樣的做法是農民。服務員的話正好被馮女士的朋友聽到,是用杭州本地話說的。得知此事後,馮女士想到服務員可能覺得在這種高檔海鮮餐廳吃米飯很沒品位,但大方的馮女士當時並沒有太在意服務員的嘲笑。
直到2020年9月16日,馮女士和家人再次到這家餐廳吃飯。這次她點的魚翅上菜後突然爆了,導致馮女士的兒子被燙傷。馮女士要求服務員提供燒傷膏,服務員只說已經被其他客人用過了,於是拿了些冰塊讓馮女士的兒子簡單處理,服務員意外地說要賠償馮女士四只蝦。馮女士很生氣。她認為餐廳處理問題的態度很有問題,直接報警處理。事後,餐廳負責人也出面解釋,之前嘲笑馮女士的人不是餐廳員工,因為餐廳裏沒有會說杭州話的人;對於燙傷事件,會盡快處理,給馮女士壹個滿意的答復。
餐廳提供這樣的服務,無疑會流失很多客人。不管嘲笑馮女士的人是不是餐廳工作人員,這樣的人隨便拿別人開玩笑,以貌取人,都是可悲的。這樣的人無論在哪裏都不會受到別人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