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是指愛情的意思,色不是壹般認知中的好色,而是指美好的事物。性不是男女之間的事,而是天性。所以連接就是喜歡美好的事物,這是人之常情。
還有壹種理解是,吃廣泛指的是衣食住行,也就是物質的東西,壹般的顏色指的是感官的東西,所以就是說人喜歡物質和感官的東西,這就是自然。
食色性也來源於先秦孟子的張句第四節:說:“食色性也。仁,在內,不在外;義,在外,不在內。”
高姿說:“對於人來說,吃喝睡,喜悲,善良只是人的天性,而高尚正直則需要後天培養,這無可厚非。”
孟子擴充了資料,論述了他的觀點:“仁、禮、智,不是外來的,是我固有的。”翻譯過來就是:“仁義禮智不是外界為自我鍛造的,而是自我所固有的。”
孟子沒有反駁高姿關於食色的論述,而是強調義也是自然,這可以很好地解釋儒家的觀念。
儒家首先把仁義道德放在第壹位,把人的欲望放在第二位,但是儒家並沒有否定人的欲望;
在儒家經典《禮記》中有這樣壹句話:“飲食男女,人之大欲是存在的”,說明儒家主張人有基本的欲望和需求,而孔子在《衛國》中看到衛靈公和南子時的感嘆也反映了他自己的看法,即追求道德應該和追求美好的事物(即淫蕩)是壹樣的。
另外,孔子有句名言,“百吃不厭精,百吃不厭精(粒越細越好,肉越細越好。)”就足以解釋孟子為什麽沒有反駁“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