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至今,戰爭機器不僅靠吞噬生命,還靠金錢。1851年,田萍王國的叛亂迅速席卷中國南方,清朝原有的財力也大為損失。原來的軍隊很難養活,所以不可能撥款建立新的軍隊。當時,曾國藩是首都向輝的壹位孝順母親的侍郎。他可以在民間組織正規軍隊進攻太平天國,最難的就是籌錢。曾國藩之所以能發展湘軍,主要是因為他有籌錢的本事,能用錢買。他曾經說過,只有“名利”二字,才能用高薪來打拼和吸引人。項當時的俸祿是每人四兩銀子。
後來打敗太平天國後,曾國藩的軍隊需要的軍餉越來越多,朝廷還是不發軍餉。曾國藩只好動用“惡稅”制度,隨意設置關卡,貨物壹關就要征百分之壹的稅。結果管理牌很多,層層倒票。然而,這仍然不足以支付軍費。後來,我們不得不實行“三天無紀律”的隨機搶劫制度。軍隊攻占壹座城市後,可以進去搶劫三天。這讓人苦不堪言。湘軍在南京掠奪的金銀財寶沒有上交朝廷。
這樣,湘軍也算是“發家致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