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要求食品和化妝品》(GB23350—2021+0)規定了限制食品和化妝品過度包裝的要求、檢測和判定規則。本標準適用於食品和化妝品的銷售包裝,不適用於禮品或非賣品。
本標準為強制性國家標準,適用於下列茶葉及相關產品的銷售和包裝:茶葉生產許可證目錄。茶葉及相關產品包括:1401茶葉(綠茶、紅茶、烏龍茶、白茶、黃茶、紅茶、花茶、袋泡茶、緊壓茶)。
1402茶制品(茶粉、固體速溶茶、茶濃縮物、茶膏、風味茶制品、其他茶制品);1403風味茶(風味茶、風味茶、混合風味茶、袋裝風味茶、壓制風味茶);1404代用茶(葉代用茶、花代用茶、果代用茶、根莖代用茶、混合代用茶、袋裝代用茶、壓制代用茶)。
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的具體要求食品和化妝品
1,包裝層要求
茶葉包裝層數不得超過4層。包裝層數為第壹層,與內容物直接接觸,從裏到外依次類推。靠近銷售包裝外側且厚度小於0.03毫米的薄膜不計算在內。
2、包裝成本要求
除與內裝物直接接觸的包裝外,所有包裝的成本不得超過產品銷售價格的20%。
3、包裝孔隙率要求
對於壹層包裝的茶葉產品,不需要計算空隙率,層數少於4層,不需要計算成本,所以壹層包裝的茶葉產品必須符合標準要求。
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9月1日起,茶葉包裝按新國標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