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受政府委托起草行業發展規劃,積極推動行業發展;
二、對行業發展中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政府部門提出有關行業法規和政策的建議;參與政府部門有關本行業法規、政策、標準等的制定、修訂工作,並組織宣講培訓和貫徹實施;
三、制訂並組織實施行業自律性管理制度和行業道德準則,規範會員行為,推動行業誠信建設, 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四、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協調處理會員發生的糾紛和應急事件;
五、根據授權開展行業統計工作,搞好信息的收集、分析、管理和發布,為政府部門制訂產業政策提供依據,為行業提供信息指導與服務,編輯出版協會刊物;
六、與有關部門配合對本行業的產品質量實行監督,發布行業產品質量信息,組織開展行業新技術、新工藝、新原料、新產品等推廣應用和交流;
七、受政府部門委托,參與承擔本行業生產許可、科技成果的鑒定的有關工作;
八、受政府委托承辦或根據市場和行業發展需要組織行業的國內外展覽會、訂貨會,參與培育國內的專業市場;
九、組織開展行業職業技能和其它技術的培訓活動;
十、代表行業參加有關國際行業組織和國際行業會議,開展國際或地區行業組織間的交流與合作;
十壹、參與協調對外貿易爭議,幫助會員做好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申訴等工作,維護正常的
進出口經營秩序和國內產業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