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那個艱難的時代,壹夜之間可以把飯全吃了,隔三晚兩夜就可以把飯全吃了!
那麽為什麽當年可以吃隔夜飯呢?因為如果妳不吃,就沒有其他食物可以吃。如果妳不吃飯,妳會餓死的。如果妳生在那個年代,可以吃!
過去在農村,過年的時候我殺了壹口豬。殺豬那天,我在農村的大鍋裏煮了壹大鍋酸菜,然後往鍋裏扔了兩塊肉,豬就被放進水裏和血腸壹起煮了。那叫殺豬菜。我把剩下的大鍋殺豬菜吃了,放在大鍋裏。每天做飯的時候,我只能帶幾勺,然後和新切的酸菜混在壹起煮。主要是要有那個味道。這鍋殺豬菜至少要吃十天二十天,也就是每十個晚上二十個晚上。那時候壹直是這樣的。如果生在那個年代,就得吃。不吃也得吃,而且要舍得吃!
在豐衣足食的今天,不能吃隔夜菜和飯菜。據說亞硝酸鹽超標,不能吃。吃了會得癌癥,會死!
但是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在我們所有的家庭中,我們不都是和剩飯剩菜壹起過夜的嗎?我們都不能吃嗎?
生活稍有困難的人,隔夜有剩菜,會留到第二天吃;生活條件好的人,也會把剩菜放在冰箱裏,留著第二天吃;就算是有錢的土豪也不壹定會把每天吃的剩菜扔掉!
據說剩菜有毒致癌。我相信有些剩菜在熱天容易變質,確實不能吃,但是有些剩菜還是可以吃的。比如煮壹鍋紅燒肉,會讓妳聞個半死。那碗吃完能扔掉嗎?能扔嗎?我可以肯定的說,也就是說那些說剩菜有毒致癌的所謂專家是不會扔掉的,他們會隔夜繼續吃!
沒有什麽是絕對的。如果不是絕對的,就會有選擇。隔夜菜飯也是如此。該扔的扔。不要留著。妳不應該扔它。當然,妳得留到第二天。如果是我,我不會扔。別看妳說的,妳又不會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