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增加飛濺,必須增加重量和水接觸面積。這意味著,未來跳水比賽中可能很少見到身材修長的運動員,取而代之的將是和相撲壹樣身材的運動員。畢竟接觸面越大,自重越大,飛濺越大。不過,我個人覺得場地可能要換了。畢竟這麽重的人,從10米跳下來,很可能會撞到頭。再差也要做好觀眾的保護措施,這次比賽的水花壹定會趕上鯨魚的。最後,跳板壹定要改革,否則很有可能3米跳臺和跳板和運動員壹起落水。
但如果以高濺作為高分的條件,對運動員的傷害也是很大的。跳水是壹項妳從空中跳入水中的運動,水對人體的影響很大。這也是為什麽運動員會選擇低頭,盡量減少與水接觸的面積。所以反而意味著妳需要用身體強行接觸水面,自然會很痛苦。其實國外也有這樣的比賽,輸贏是根據水花的高度來計算的。不過參賽選手也都是經驗豐富的選手。別看他們都在空中。它們落水後會自然收縮,以免大面積觸水。
所以,如果把跳水的規則改成大水花、高分,運動會就更像壹場娛樂比賽,而不是競技比賽。但為了保護運動員,規則壹定不能變。對了,想看水花大的,多關註壹下遊戲裏的菲律賓炸魚隊也不錯。在菲律賓玩壹個遊戲,可以享受兩種不同的東西,何樂而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