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頒布了最嚴格的野生動物保護法,禁止各種野味捕捉。當然,這裏的人們有壹個疑問:什麽是野生動物?野生動物經過馴養和人工繁殖後算野生動物嗎?其實大家都很在意這個,人比較難理解。比如人工飼養竹鼠和野豬,這些竹鼠和野豬是野生動物嗎?其實是野生動物,不過現在已經被養殖圈養了。這個算嗎?
野生動物是指生長在野外的動物嗎?養殖的動物算野生動物嗎?這個大家都把握不好,現在可能是動物物種規定的。比如什麽物種是野生的,禁止捕捉購買,不管是野生的還是養殖的。
現在可以合法養殖的專業戶的產品庫存怎麽處理?我個人認為,農民既然有合法的養殖手續,就應該在新的保護法下妥善處理自己的存量。這些都是農民所有的。壹些農民有他們所有的錢從事農業,並可能償還貸款。如果不讓農民自己承擔損失,農民支付不起,可能會讓很多人血本無歸。有關部門是否會考慮采購或者替代其他可以養殖的品種,讓養殖戶過上好日子。
對於合法收購或者養殖的動物,國家會對放生的動物給予相應金額的補貼,然後我們會做出放生等不同形式的處理。但非法收購或非法繁殖超出經營範圍的動物,國家會免費收集,然後放生或處理掉。對於養殖戶來說放生或者補充動物園肯定會有損失,但是如果養殖戶有證件可以賣或者有能力等待,可以繼續等待國家最終的政策出臺。不可能說是壹點損失,至少可以挽回壹些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