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考錄取規則如下:
壹、錄取批次:
1、第壹批次:省級示範高中(含市級特色示範高中)各類誌願錄取順序:
①、體育藝術特長生錄取。
②、國際課程班、語言班、“春筍計劃”創新實驗班、國防人才預備班等錄取。
③、高中教職工子女考生錄取。
④、統招生、定向生同步錄取。
⑤、西安中學民營機制,市壹中、83中宏誌對等班。
2、第二批次:省級標準化高中和普通高中各類誌願錄取順序:
①、體育藝術特長生錄取。
②、統招生、定向生同步錄取。
同分數線錄取規則:
篩選依據:四個條件兩項指標及學科學業考試成績。
1、四個條件依次為:
①、全國公安系統壹級、二級英雄模範的子女。
②、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軍人子女(以下簡稱其他軍人子女)。
③、西安市引進高層次B、C類人才的子女。
④、少數民族考生。
2、兩項指標依次為:
①、綜合素質5個維度評價結果。
②、理化生實驗操作和信息技術操作考試結果。
錄取原則和依據: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堅持多元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切實改變將分數簡單相加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標準的做法。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依據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包括學科考試、體育與健康考試、理化生實驗操作和信息技術上機操作考試成績),以及學校招生計劃和考生誌願進行。2023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計分科目: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體育與健康、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等8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