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食品加工廠生產車間衛生管理制度:壹、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消除蒼蠅、其他有害昆蟲,與有毒、有害場所保持規定的距離;二、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汙染;三、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人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消毒,用具用後必須洗凈,保持清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食品衛生法》第八條 品生產經營過程必須符合下列衛生要求:(壹)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與有毒、有害場所保持規定的距離;(二)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有與產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加工、包裝、貯存等廠房或者場所;(三)應當有相應的消毒、更衣、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洗滌、汙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四)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汙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五)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人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後必須洗凈,保持清潔;(六)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和條件必須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汙染;(七)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八)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經常保持個人衛生,生產、出售食品時,必須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人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九)用水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十)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