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繼續對文化禮堂、社區活動室、農村老年人協會、宗教場所、電影院、網吧、酒吧、KTV、棋牌室、遊藝廳、線下培訓機構等人員聚集場所實施“負面清單”管理。
二是全區餐飲服務單位在全面采取措施控制疫情、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26號文要求的基礎上,通知轄區市場監管所恢復食堂就餐意願,簽署並張貼《路橋區疫情防控期間社會餐飲業有條件恢復就餐承諾書》,恢復食堂就餐。疫情防控解除前,餐飲服務單位禁止接待大型集體聚餐,大堂、大廳、包廂就餐人數不得超過可容納就餐人數的50%,每桌就餐人數不得超過座位數的50%。
三、美容美發、足浴店、公共浴池等服務企業,實行“承諾制+上門服務”管理機制,即事先承諾,即可復工。
四、經營場所必須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各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實際負責人是防疫工作的第壹責任人,各項防護措施必須嚴格落實。
1.所有人員必須戴口罩進入按“掃碼+測溫”並遵循“泰州衛生碼”管理相關規定,控制人員總量,加強人員引導,拉開間隔,防止人員聚集。
2.做好日常消毒滅菌工作,直接接觸客人的公共服務物品,做到“壹客壹消毒”。公共物品和用具被汙染時,應隨時消毒。
3.加強營業場所通風,選擇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不使用中央空調。
4.出現發熱、幹咳等癥狀的人員應及時勸阻,並第壹時間向當地鎮上報告。
五、各鎮、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責任,加強事前指導和監管,事中事後監管。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通知與本通知不壹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路橋區感染新型冠狀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