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漢初幾代皇帝都主張“反秦之弊,與民同息”。漢高祖劉邦統壹以來,經歷了孝、高、文的場面,期間很多官員無所作為。
所謂“無為”,並不是說什麽都閑著不作為。
無為有兩個原則:壹方面是“守而不失”,即壹般情況下,漢初劉邦、蕭何制定的制度不會有大的改變;另壹方面是階級治理,在允許的範圍內,盡可能少地幹預人們的生產生活。
漢初的主要內容是:
第壹,重農抑商,恢復和發展生產。大力提倡以農為本。
第二,輕佻大方,與民同樂。廢秦苛法,存刑,禁網而廣之,清廉而寬松之治民,以安民心。
第三,取消關卡、橋梁的通行費,開放山川供人充分利用。
第四,煮鹽、冶鐵等領域全面開放,甚至銅礦、鑄幣等領域也向私人開放。
第五,在對待諸侯王的問題上,要采取剛柔並濟,以靜制動的理念。所以漢初即使諸侯大了,朝廷也不急著削諸侯,然後“七國之亂”三個月就被景帝根部雕出的了。(後來,明朝的文健皇帝也有這樣的心態,不會這麽倒黴。)
老子認為:我無所為,而民有上進心,我清靜,而民自以為是,我無所為,而民富,我無所欲,民樸。漢初無為、寬刑、簡政,使社會經濟發展迅速恢復。到了文景的時候,爛的食物比吃的還多,沒地方放更多的銅錢。10多塊錢花在了煙花和萬裏上,是壹件樂事。
《漢書·食糧史》記載,如果國家滅亡,除非發生水旱災害,人民給足了家庭,全部吃飽,而國庫中剩余的財富和都城裏的錢,則耗盡,無法傳授。太倉的小米和陳香事業,溢滿而暴露,腐敗而不能食用。
漢武帝的祖母劉徹,也是漢朝歷史上最後壹位奉行“黃老思想”的統治者。直到漢武帝建元六年,竇太後和漢武帝才開始推行儒家的“有為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