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自1905年入侵韓半島以後,即宣告對獨島擁有自主權。1905年1月28日,日本內閣會議正式決定將過去的“松島”改稱為“竹島 (Take_shima)”,在行政上隸屬於島根縣管轄。同年2月22日,島根縣知事發布第40號告示宣布“隱歧島西北85海裏處的島嶼稱為竹島,並屬於本縣”,並於1906年4月通報當時的朝鮮政府,以此對外確定了竹島是日本的領土。
1945年8月15日日本戰敗投降。1946 年1月29日,盟軍最高司令官總司令部發表了有關從政治和行政上分離日本若幹周遍區域的決定書(通稱SCAPIN第677 號),並將此指令給了日本政府。該決定書的第3條明確規定把獨島(Liancourt Rocks)移送給了駐韓美軍政府管轄。1946年6月22日,在SCAPIN第1033號第3項中又作了進壹步規定:“今後日本的船舶及乘務員不得接近處 於北緯37度15分、東經131度53分的Liancourt Rocks(獨島)12海裏以內區域,並且對於同島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接近。”1948年8月15日隨著大韓民國政府的建立,獨島與其他領土壹同自動地歸於大韓民國政府,並由大韓民國政府行使主權。
1952年1月18日,韓國首任總統李承晚發表“關於毗連海域主權的總統聲明”,宣布對鄰接其領土半島和島嶼沿岸的大陸架及所屬範圍的全部海域行使國家主權,並明確有關經緯度坐標,確定上述毗連海域範圍,獨島被韓國劃歸為領海管轄。日本政府遂向韓國單方面宣布的“李承晚領海線”提出抗議,拒不承認韓國的領海線劃分法。1953年5月,日本趁韓戰仍在酣戰之際,曾派兵壹度占領了該島,並在島上建立了領土標誌碑。
當韓國方面得此消息後,居住在郁陵島上的韓國居民立即組成“獨島義勇守備隊”。1953年7月12日,在23 歲的洪淳七的領導下,韓國義勇守備隊開赴獨島,將日本軍人趕走。至此,獨島完全在韓國的實際控制之下。在現今行政區劃中,韓國將其歸為慶尚北道郁陵郡郁陵邑獨島裏1-37番地管轄。1956年李承晚政府派出海上警察守備隊,洪淳七結束了神聖的“守土護國大業”。為此,韓國政府向洪淳七頒發了勛章,以表彰他獨自守衛獨島長達3年8個月之久的愛國行為。自1957 年開始韓國在獨島修建永久性建築物,目前獨島東島上韓方設有1無人燈塔、2個瞭望哨所、3間房子以及各種天線和石碑等設施。 1981年底,韓國海軍人員還在島上修建了守島工事。
鑒此情況日本不能置若罔聞,自1954年以來,每年都向韓國政府遞交外交抗議文件,***計50多次,指出獨島是日本領土,韓國必須立即撤出該島。而韓國政府則壹再聲明,獨島是韓國固有領土。雙方各執壹詞,針鋒相對,誰也不想在領土問題上讓步。日本方面多次建議將該島爭議提交海牙國際法庭裁決,但韓國外交通商部認為“獨島問題已不是外交糾紛問題,而是主權問題”,以主權問題不容談判為理由予以斷然拒絕。
1965年6月,日韓邦交關系正常化,兩國壹致同意 “日韓兩國的所有紛爭,首先要通過外交途徑解決,外交途徑不能解決的,通過兩國政府認可的手段進行調解解決”。因此,日本政府提出與韓國就該島紛爭進行對話。但韓國官方則不容置疑地認為,“獨島自古以來是韓國領土,這個問題不能作為兩國紛爭進行對話”。
目前,韓國在獨島常年派駐34名武裝警察,同時配置了驅逐艦、快艇、直升機,並已開始在獨島興建永久性的碼頭。而日本從來也沒有放棄過對該主權的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