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選擇脂肪嫩的小口羊。先將胸腹附近的毛去掉,然後用刀切開壹個兩寸左右的直口,將手平穩地插入胸腔,通過觸摸主動脈將其切斷,使羊血在胸腔和腹腔內流動,這就是所謂的“陶昕法”這種殺羊方法優於“抹頸法”,即除壹部分羊血散落在腔內外,壹小部分浸在肉中,使羊肉呈粉紅色,煮熟後味道鮮美,易於消化和清洗。然後去皮,去頭去蹄,去內臟去腔血,去腹部軟肉。根據羊的各個關節,將整只羊連骨做成幾十塊,放入白開水鍋中,不加鹽等調料,大火保持原味,適當控制火候。只要肉變了顏色,壹般就用刀剖開,等肉裏有輕微的血絲時,撈出來放在盤子裏。
紅燒肉是蒙古族的傳統肉類食品,也是他們日常生活中的主要烹飪食品。通常的做法是將羊宰殺,剝皮,取出內臟,圍著蹄子轉,然後將羊卸成幾塊,放入鍋中,用清水煮至七八分熟。用手吃,或者用蒙古刀吃。肉質細嫩,味道鮮美,易於消化,是蒙古族牧民常見的待客之道。
紅燒肉是蒙古族生活中的日常飲食,但就其新鮮度和美味度而言,它比蒸羊肉和燉羊肉等其他方法更美味。普通人,無論貧富,都做手抓肉。所以很早就被牧區農牧民喜歡,幾乎每天都像喝茶壹樣吃,而且數量還蠻多的。現代民間資料《蒙古旗調查》中說:“蒙古人平時吃得很多。他們每天喝十多碗茶,吃十多公斤肉。他們餓了,吃全羊,但三五天不吃也沒關系。”
紅燒肉是千百年來蒙古族人民最喜愛、最常用的傳統食品。草原牧區牧民的這種傳統吃法,可以追溯到古代。據明代《食用風俗》記載:“其肉半熟,半熟者,可忍饑,可養人。”從營養學的角度來說,把肉煮到半熟,可以盡可能地保存動物從草中吸收的維生素等營養物質,人吃了以後可能就吸收了最初級的營養物質。通常,最好吃的肉是在平原草原上吃草的羊,經常吃野韭菜和野洋蔥。其具體做法是選擇壹只小口肥嫩的羊,當場宰殺,剖胸拔動脈,去皮去內臟(血存放於器皿中,以備烹煮灌腸),然後洗凈,去頭去蹄,再將整只羊卸成幾塊,放入白水鍋中烹煮,不加任何調料,水開時取出,裝盤即成。席間,人人持蒙古刀,大塊大塊地切,或用手撕,故稱“手扒肉”。
這是蒙古族自古以來壹直使用的壹種吃法。用這種方法煮出的羊肉嫩而不膩,味道鮮美,營養豐富,因為時間短。這裏需要註意的壹點是,煮羊肉的時候壹定要掌握火候,防止煮過頭。肉變紫了才嫩,吃起來也不香。
現在,手抓肉不僅是蒙古族的傳統飲食,在外人眼裏也是慷慨的象征。當妳在壹個蒙古族的蒙古包裏,壹個穿著民族服裝的蒙古族姑娘給妳唱了壹首祝酒歌,然後用蒙古刀切了壹塊新鮮可口的手抓肉放進妳的嘴裏。鮮肉加酒,舞伴輕唱,讓人不由自主地跟著歌者壹起唱:金杯銀杯斟滿酒,雙手舉過頭頂,手拿炒飯奶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