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註射死刑的執行步驟:
1.行刑者會將與註射泵相連的針頭刺入死刑犯的靜脈,與平時的靜脈註射壹模壹樣。在這個過程中,管理人員需要特殊的培訓。
2.執行者對註射泵進行適當的調整。行刑命令下達後,行刑人按下註射泵上的註射按鈕,藥物開始註射到死刑犯體內。很快,電腦屏幕上的腦電波從有規律的波動變成了幾條平行的直線,腦電波的變化清晰地印在紙上。這將是死刑報告的主要內容。
3.法醫會根據心跳和呼吸來確認罪犯的死亡。
二、註射死刑的主要特點:
1,操作簡單。在註射執行中,唯壹需要人工操作的是“通道”,即靜脈穿刺的過程。只要按下“註射按鈕”就可以開始註射。其余的都是電腦操作的。
2、相對安全,主要體現在藥物的安全性上。其中“高效安全”是指要求被執行人的心臟永遠停止跳動,心跳不能再恢復,這樣才不會給被執行人帶來巨大的痛苦。“無毒”體現在註射藥物的無毒成分上。快速註射死刑,死亡過程最多只需要1分半鐘。
3、無汙染,屍體的處理不會汙染環境。註射用的藥物不含毒素,或者最多是低毒藥物。因此,對於有天葬、水葬習俗的少數民族來說,屍體的處理不會對動物或環境造成汙染。此外,對於患有艾滋病等傳染病的死囚來說,註射死刑會降低病毒的傳播概率,而執行死刑是不可避免的。
4.沒有壓力。以前執行死刑的時候,被執行人會有很大的心理壓力,因為行刑的時候經常打在被執行人的頭上或者胸口上,讓他的身體不完整。這會給死刑犯及其家屬帶來精神壓力,註射死刑可以避免這個問題。
5.人性化。奴隸社會時期,無論是中國的打、棄、市、烙印,還是巴比倫的燒、溺、刺,還是羅馬奴隸國家的鞭笞、溺、砸、擲,都表現出極端的殘暴和殘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人民法院在交付死刑前,應當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在場監督。死刑通過槍決或註射執行。死刑可以在刑場或者指定的羈押場所執行。指揮執行的法官要指認罪犯,問他有沒有遺言或者遺書,然後交給執行人執行。執行前,發現可能有錯誤的,應當中止執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死刑的執行應該宣布,而不是公開。死刑執行完畢後,現場書記員應當制作筆錄。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死刑執行情況報告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執行完畢後,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罪犯的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