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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癌癥的人要忌吃什麽?

蕎麥

性涼,味甘,《千金·食治》認為蕎麥食之難消,《本草圖經》曾說:蕎麥不宜多食,亦能動風氣。《醫林纂要》還指出:蕎麥,春後食之動寒氣,發痼疾。近代也有學者告誡:腫瘤患者應忌食蕎麥,以免病情加重。故癌癥病人食之宜慎。

豬頭肉

根據民眾及前人經驗,豬頭肉屬於動風發疾食物,食之有助熱生痰之弊。清代食醫王孟英也認為,許多疾病都不宜食用豬肉,還特別強調其頭肉尤忌。所以,癌癥患者也當忌吃豬頭肉。

雞肉

尤其是公雞肉和雞頭,民間皆視之為大發食品。因為公雞肉性溫,助熱易動風,清代食醫王孟英在《隨息居飲食譜》中也說它多食生熱動風。特別是雞尾部有法氏囊,是雞的淋巴器官,容易存聚各種病毒菌和致癌的細胞,更不宜食用。

鴨蛋

根據前人經驗,癌癥患者謹慎食之。如《食性本草》中說:生瘡毒者食之,令惡肉突出。《日用本草》亦雲:發瘡疥。清代食醫王孟英還指出:鴨卵,滯氣甚於雞子,諸病皆不可食。並說皮蛋味雖香美,皆非病人所宜。可見鴨蛋與皮蛋,癌癥者應忌食之。

鵝肉

古代醫家及民間百姓皆視之為大發物品。如唐·孟詵指出:鵝肉多食令人發痼疾。明·李時珍亦雲:鵝,氣味俱厚,發風發瘡,莫此為甚,火熏者尤毒,曾目擊其害。清·黃宮繡也認為鵝肉發風發瘡發毒。鵝肉為高脂肪食物,甘潤肥膩,助熱生痰,食之易引起復發,故凡癌癥患者,皆當忌之。鵝蛋性同鵝肉,《飲食須知》中記載:鵝卵性溫,多食鵝卵發痼疾。所以也在禁忌之列。

雉肉

又稱野雞肉。根據前人經驗,野雞肉乃為發物,如唐代食醫孟詵曾說它發五痔諸瘡疥。《日華子本草》認為有痼疾人不宜食。清代食醫王孟英亦說:諸病人忌之。所以,癌癥患者應謹慎食之。

獐肉

獐為鹿科動物。獐肉性溫熱,凡屬陰虛火旺體質或疾病,皆當忌食。而且獐肉亦屬發物,《飲食須知》中即雲:多食發消渴及痼疾。癌癥是為痼疾,獐肉溫熱,切不可多食之。

螃蟹

性寒,民間多視之為大發食品,古代醫家也將它視為誘發病氣之發物。如宋代醫家曾說:此物極動風,體有風疾人,不可食。誤食多食會誘發或加重病情,故凡癌癥患者應忌食之。

蝦子

性質溫熱,味甘鹹,能補腎壯陽,民間及醫家均認為它是發物食品。如清代醫家王孟英指出:蝦,發風動疾,生食尤甚,病人忌之。《飲食須知》亦雲:多食動風助火,有病人勿食。癌癥患者切忌食用。

帶魚

性溫,味甘,是壹種高蛋白高脂肪食品,又是壹種海腥發物。《藥性考》中指出:多食發疥。清·王孟英也認為:帶魚,發疥、動風,病人忌食。可見,帶魚確有觸發宿疾瘡毒之弊,癌癥患者忌食為妥。

青魚蚱

俗稱糟魚、醉鯗,是用魚類以鹽糝醞釀而成。清代食醫王孟英曾經指出:既經糟醉,皆能發疥動風,諸病人均忌。也就是說,糟魚醉鯗,皆為發物,故癌癥病人不宜食用。

黃魚

又稱黃花魚、石首魚。群眾皆視之為大發食品,古代醫家也認為黃魚有發動病氣之力,有誘發宿疾病根之弊。如《本草匯言》中指出:石首魚,動風發氣,起痰助毒。《隨息居飲食譜》中也明確告誡:多食發瘡助熱,病人忌之。癌癥患者切勿食之。

鱭魚

俗稱刀魚。性味甘溫,能補氣虛,健脾胃,但前人多視之為發物。如唐代食醫孟詵曾說:鱭魚肉發疥,不可多食。清代食醫王孟英也認為多食發瘡,助火。《日用本草》還指出:食之無益,助火動痰。所以,癌癥患者,忌食為妥。

白魚

性平,味甘,雖能健脾利水、開胃消食,但它又是壹種發物食品。清代食醫王孟英就曾指出:白魚甘溫,多食發疥,動氣,生痰。既是發物,癌癥病人皆當忌之,更不宜多食久食。唐代食醫孟詵說過:多食泥人心,久食令人心腹諸病。

鰣魚

性平,味甘,補虛,其味鮮美。根據民間及古代醫家經驗,鰣魚屬於發物食品,多食易發動病氣,加重病情。如《食療本草》中說它稍發疳痼。《本草求原》認為它發疥癩。《隨息居飲食譜》也告誡:諸病忌之,能發痼疾。所以,癌癥病人切忌食用。

鯉魚

性平,味甘,前人均認為它屬於發物,有發動病氣之弊,尤其是像惡性腫瘤這類頑固宿癥,尤當忌之。唐·孟詵曾說:天行病後下痢及宿癥,俱不可食。《隨息居飲食譜》中亦載:多食熱中,熱則生風,變生諸病。發風動疾,天行病後及有宿癥者,均忌。

黃顙魚

又叫黃刺魚。性平,味甘,有補脾胃、利小便的作用。根據古代醫家經驗,黃顙魚屬於發物。如清代醫家王士雄說它發痘瘡。《日用本草》還記載:發風動氣,發瘡疥,病人尤忌之。惡性腫瘤者多食之,易引動病氣,誘發或加重病情,切勿食用。

芫荽

又稱香菜,民間及古代醫家都視之為發物。如《千金·食治》中即有食之發宿病的記載。《食療本草》也認為根發痼疾。《隨息居飲食譜》中更是強調:凡病忌之。因此,凡屬宿病、痼疾,不宜多食,或謹慎食之,癌癥亦然。

芥菜

俗稱雪裏蕻,民間及中醫均視之為辛辣刺激性發物食品。如宋代醫家指出:多食動風。明·李時珍也認為:久食則積溫成熱,辛散太甚耗人真元。清代食醫王孟英亦告誡:春芥發風動氣,病人忌之。所以,惡性腫瘤患者,還是忌吃為妥,或謹慎食之。

辣椒

性大熱,味辛辣,是壹種典型的辛辣刺激性食品,有動火助熱之弊,故凡陰虛火旺體質皆當忌食。本節宜忌原則中指出,癌癥患者忌吃辛辣刺激的食物,辣椒也在其列。

香椿頭

為春季佳蔬。性溫,味甘平,民間大多認為它是發物食品。唐代食醫孟詵也認為香椿能動風。清代食醫王孟英也強調:多食壅氣動風,有宿疾者勿食。癌癥患者切勿服食,以免誘發和加重病情。

桂皮

即肉桂。性熱,味辛,也是壹種常用的辛辣刺激性調味佐料,有補火壯陽、燥烈傷陰、辛散動血之弊,凡寒證皆宜,熱證切忌。對於惡性腫瘤患者來說,原則上宜吃具有養陰、解毒、軟堅、散結和清熱作用的食品,忌吃桂皮之類辛辣刺激、香燥溫熱的食物。

白酒

性熱,味辛烈,古代醫家也認為它有毒。如南北朝·陶弘景曾說:明其熱性,獨冠群物,人飲之使體弊神昏,是其有毒故也。明·李時珍亦雲:燒酒純陽,毒物也,與火同性。由此可見,白酒有毒是指它有火毒之性,易助熱上火,耗陰傷津,本身就不是養生健體之物。惡性腫瘤患者更應禁忌。若食之,勢必加重病情,甚至促使擴散。

人參

性溫熱,味甘苦。雖為補氣強壯之物,但有助熱上火、耗陰動血之害。癌癥患者若無氣虛表現(見氣虛壹節),則當忌食人參。若有陰虛內熱者,則更應忌之,尤忌野山參。正如《本草利害》中告誡:陰虛火動,骨蒸勞熱,切不可濫服人參,否則,陽有余,火上加油,病熱必增無減,命則險矣。

根據癌癥病人的飲食宜忌原則,除了忌吃高脂肪飲食、腌熏食品、煎烤後的焦糊食物、辛辣刺激性食物、黴變食品以及煙酒之外,民間中有的至今還保留著忌吃老鵝肉、公雞、豬頭肉、老母豬肉、羊肉、狗肉、蝦、蟹、海魚、鯉魚、香椿頭、茄子、蕎麥、芫荽、雪裏蕻等發物的傳統風俗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