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業執照:個人經營食品需要辦理工商登記才能拿到。
2.食品經營許可證:必須依法取得,證明食品銷售的合法性。
3.衛生許可證:確保經營場所符合衛生標準。
4.員工健康證明:證明員工身體健康,符合食品行業的工作要求。
熟食的食品安全管理;
1.食品經營許可證:妳必須向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證明妳有資格銷售食品;
2.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制定並實施食品安全標準,確保熟食產品符合衛生要求;
3.員工健康證:所有員工必須持有健康證,證明無傳染病,保證食品安全;
4、食品質量檢驗報告:定期對熟食產品進行質量檢驗,確保食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
5.食品追溯體系:建立食品來源和流向的追溯體系,可以快速定位和召回食品安全問題。
綜上所述,網絡銷售熟食需要取得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和從業人員健康證,分別用於證明個體經營的合法性、食品銷售的合法性、經營場所的衛生資質和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以保證食品銷售活動的規範和消費者的食品安全。
法律依據:
食品衛生許可管理辦法
第十壹條
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申請衛生許可證,應當符合有關食品衛生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範的要求,具備與其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條件。
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個體經營的,經營者本人為申請人;對於家族企業,家族成員中的主辦經營者為申請人。
委托代理人申請登記、變更或者註銷登記的,應當提交申請人的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者資格證明。
第十四條
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壹)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營業場所證明;
(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第二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本辦法適用於食品經營許可的申請、受理、審查、決定和監督檢查。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條
公共* * *場所經營者應當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年度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取得有效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的人員,在未治愈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第二十二條
國家對除公園、體育場館和公共交通工具以外的公共場所實行衛生許可管理。公共場所經營者在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後,還應當在開業前按照規定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申請辦理衛生許可證。
法律法規有效性驗證:2024年6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