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都是有品牌的。
無論是保健品還是藥品,從研發、審批到生產、使用,都是壹個漫長的過程。
對於藥企來說,這個過程就像生孩子壹樣,自己的骨肉壹定要珍惜,通過科研不斷保障和提升。代工代購的方式,像個號販子,只賺品牌溢價。壹個貼牌,藥還是那些藥,換了牌子,可能貼牌已經很有名氣了,價格立馬翻倍。
1.保健食品是除藥品和普通食品之外,由我國有關部門設定的特殊審批類別。原來是四種:藥、保健藥、保健食品、普通食品。後來,“簡瑤”這個詞被廢除了。保健食品俗稱保健品。以前叫“尉氏尖子”,現在叫“石國尖子”,俗稱“小藍帽”或“警察機動部隊”。
2.每壹個國家食品衛生字樣都標明了申請企業和地址、規格和成分、用途和功能、適用人群等信息。保健食品的說明書上壹定要寫清楚這些信息。即使是被其他企業借用(這裏通俗的叫“代工”,也要寫原企業)
3.目前,國家有關部門已經意識到同壹個“國家食品衛生品牌名稱”被不同企業和品牌申請的弊端。在最新的2015《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中明確提出“同壹企業不得使用同壹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配方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的保健食品。具有相同註冊證書或者文號的保健食品應當使用相同的商標”。
可見,這種代工行為退出歷史舞臺只是時間問題。
我們發現同壹個國家食品品牌名稱的靈芝孢子粉有幾十個品牌。
代工企業都是賺快錢的,不具備原企業那樣的自律和嚴格管理。看似所有好的技術原料都集中在壹起,其實是所有難以鏈接的環節拼湊而成。每個環節都可能有問題,有問題也不好監管。正是因為品牌保健食品容易出現安全問題,國家才壹再拒絕提倡。《關於進壹步規範保健食品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違法行為的公告(征求意見稿)》已經下發,將正式立法,從源頭上杜絕此類企業。
保健食品代工現象已經進入倒計時,很多企業都在為出路做準備。
這種OEM和ODM的區別在於:
貼牌生產是指貼牌生產(也叫委托生產)。通常代工B只負責為企業A加工,不做全套操作。
ODM對A、B企業的合作程度更深。
OEM和OEM最明顯的區別是:
OEM:委托方(企業A)有完整的產品批準文件。
OEM:委托方(企業A)沒有合格的批準文件,尤其是在保健食品領域,沒有“民族食品保健品牌”的“小藍帽”。
代工企業為了賺快錢,往往不能像原企業那樣嚴格管理自己,比如最大的代工藥企。
正是因為品牌保健食品容易出現安全問題,國家才壹再拒絕提倡。根據新《食品安全法》,國家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起草了《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這份按照“四個最嚴”標準、最嚴監管、最嚴處罰、最重問責起草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比現行條例多了136項,首次明確“同壹企業不得使用同壹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保健食品。具有相同註冊證書或者備案號的保健食品,應當使用相同的商標。”這壹規定意味著過去大量貼牌生產的產品將被禁止,從而從源頭上解決保健食品的“貼牌”亂象。
《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新規頒布之日,保健品行業將迎來洗牌,品牌保健食品帶來的安全、質量、監管等問題終於得到解決。相比較而言,像壹些深耕靈芝產業的老企業,認真研發和育種,推動這個行業的科技進步和產業升級。他們把成本控制的很好,以實惠的價格和過硬的質量,用全面的科研和管理回報社會。這才是保健品行業的出路。
貼牌和代工最大的區別是:
代工公司本身沒有研發能力!
代工公司本身沒有研發能力!
代工公司本身沒有研發能力!
他們只有銷售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