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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的食物中毒怎麽寫?要詳細內容,用藥及建議都寫清楚

1.立即終止毒物接觸,清除口中的毒物。

2.清除體內尚未吸收的毒物。經口中毒者,早期清除胃腸道尚未吸收的毒物可使病情明顯改善,愈早、愈徹底愈好。

1)物理法刺激催吐:對於神誌清楚的合作患者,囑其用手指或壓舌板、筷子刺激咽後壁或舌根誘發嘔吐。未見效時,囑其飲溫水200~300ml,然後再用上述方法刺激嘔吐,如此反復進行,直到嘔出清亮胃內容物為止。

2)藥物催吐:①依米丁(吐根堿):是壹種強有力的催吐劑,通過局部直接刺激胃腸和中樞神經系統作用引起嘔吐。口服吐根糖漿30ml,繼而飲水240ml。20分鐘後出現嘔吐,持續30~120分鐘。由於依米丁治療易發生吸入性肺炎,目前不再主張作為中毒患者的催吐治療。②阿撲嗎啡:為嗎啡衍生物,是半合成中樞性催吐藥,用於意外中毒不能洗胃者。壹次2~5mg,皮下註射,5~10分鐘後即發生催吐作用。為增強催吐效果,給藥前,先飲水200~300ml。本品不宜重復應用或用於麻醉藥中毒者。

處於昏迷、驚厥狀態或吞服石油蒸餾物、腐蝕劑的患者,催吐可能引起出血或食管撕裂、胃穿孔,禁忌催吐。

(2)鼻胃管抽吸:應用小口徑的鼻胃管經鼻放置於胃內,抽吸出胃內容物。有效用於口服液體毒物者。

(3)洗胃)

1)適應證:用於口服毒物1小時以內者;對於服用吸收緩慢的毒物、胃蠕動功能減弱或消失者,服毒4~6小時後仍應洗胃。

2)禁忌證:吞服強腐蝕性毒物、食管靜脈曲張、驚厥或昏迷患者,不宜進行洗胃。

3)洗胃方法:洗胃時,患者取左側臥位,頭稍低並轉向壹側。應用較大口徑胃管,塗石蠟油潤滑後由口腔將胃管向下送進50cm左右。如能抽出胃液,證明胃管確在胃內;如果不能肯定胃管是否在胃內,可向胃管註入適量空氣,如在胃區聽到“咕嚕”聲,證明在胃內。首先吸出全部胃內容物,留送毒物分析。然後,每次向胃內註入200~300ml溫開水。壹次註入量過多則易促使毒物進入腸腔內。洗胃時,需要反復灌洗,直至洗出液清亮為止。洗胃液總量至少2~5L,甚至可用到6~8L,或更多。拔胃管時,要先將胃管尾部夾住,以免拔胃管過程中管內液體反流入氣管內。

4)洗胃液的選擇:根據進入胃內的毒物種類不同,選用洗胃液不同:①胃黏膜保護劑:吞服腐蝕性毒物時,用生奶、蛋清、米湯、植物油等保護胃腸黏膜。②溶劑:口服脂溶性毒物(如汽油或煤油等)時,先用液體石蠟150~200ml,使其溶解不被吸收,然後洗胃。③活性炭吸附劑:活性炭是強力吸附劑,能吸附多種毒物。不能被活性炭很好吸附的毒物有乙醇、鐵和鋰等。活性炭的效用有時間依賴性,因此應在攝毒60分鐘內給予活性炭。活性炭結合是壹種飽和過程,需要應用超過毒物的足量活性炭來吸附毒物。首次1~2g/kg,加水200ml,由胃管註入,2~4小時重復應用0.5~1.0g/kg,直至癥狀改善。活性炭解救對氨基水楊酸鹽中毒的理想比例為10∶1,推薦活性炭劑量為25~100g。應用活性炭主要並發癥有嘔吐、腸梗阻和吸入性肺炎。④中和劑:強酸用弱堿(如鎂乳、氫氧化鋁凝膠等)中和,不要用碳酸氫鈉,因其遇酸後可生成二氧化碳,使胃腸充氣膨脹,有造成穿孔危險。強堿可用弱酸類物質(如食醋、果汁等)中和。⑤沈澱劑:有些化學物與毒物作用,生成溶解度低、毒性小的物質,因而可用作洗胃劑。乳酸鈣或葡萄糖酸鈣與氟化物或草酸鹽作用,生成氟化鈣或草酸鈣沈澱。2%~5%硫酸鈉與可溶性鋇鹽作用,生成不溶性硫酸鋇。生理鹽水與硝酸銀作用生成氯化銀。⑥解毒藥:解毒藥與體內存留毒物起中和、氧化和沈澱等化學作用,使毒物失去毒性。根據毒物種類不同,選用1 ∶ 5000高錳酸鉀液,可使生物堿、蕈類氧化而解毒。

(4)導瀉:洗胃後,灌入瀉藥以清除腸道內毒物。壹般不用油脂類瀉藥,以免促進脂溶性毒物吸收。導瀉常用硫酸鈉或硫酸鎂,15g溶於水內,口服或由胃管註入。鎂離子吸收過多對中樞神經系統有抑制作用。腎或呼吸衰竭、昏迷和磷化鋅、OPI 中毒晚期者不宜使用。

(5)灌腸:除腐蝕性毒物中毒外,用於口服中毒6小時以上、導瀉無效及抑制腸蠕動毒物(巴比妥類、顛茄類或阿片類)中毒者。應用1%溫肥皂水連續多次灌腸。

4.促進已吸收毒物排出

(1)強化利尿和改變尿液酸堿度:

1)強化利尿:目的在於增加尿量和促進毒物排出。主要用於毒物以原形由腎臟排除的中毒。根據血漿電解質和滲透壓情況選用靜脈液體,有心、肺和腎功能障礙者勿用此療法。方法為:①快速大量靜脈輸註5%~10%葡萄糖溶液或5%糖鹽水溶液,每小時500~1000ml ;②同時靜脈註射呋塞米20~80mg。

2)改變尿液酸堿度:根據毒物溶解後酸堿度不同,選用相應能增強毒物排除的液體改變尿液酸堿度:①堿化尿液:弱酸性毒物(如苯巴比妥或水楊酸類)中毒,靜脈應用碳酸氫鈉堿化尿液(pH≥8.0),促使毒物由尿排出;②酸化尿液:堿性毒物(苯丙胺、士的寧和苯環己哌啶)中毒時,靜脈輸註維生素C(4~8g/d)或氯化銨( 2.75mmol/kg,每6小時壹次)使尿液pH<5.0。

(3)血液凈化:壹般用於血液中毒物濃度明顯增高、中毒嚴重、昏迷時間長、有並發癥和經積極支持療法病情日趨惡化者。

1)血液透析:用於清除血液中分子量較小和非脂溶性的毒物(如苯巴比妥、水楊酸類、甲醇、茶堿、乙二醇和鋰等)。短效巴比妥類、格魯米特(導眠能)和OPI因具有脂溶性,壹般不進行血液透析。氯酸鹽或重鉻酸鹽中毒能引起急性腎衰竭,是血液透析的首選指征。壹般中毒12小時內進行血液透析效果好。如中毒時間過長,毒物與血漿蛋白結合,則不易透出。

2)血液灌流:血液流過裝有活性炭或樹脂的灌流柱,毒物被吸附後,再將血液輸同患者體內。此法能吸附脂溶性或與蛋白質結合的化學物,能清除血液中巴比妥類(短效、長效)和百草枯等,是目前最常用的中毒搶救措施。應註意,血液灌流時,血液的正常成分如血小板、白細胞、凝血因子、葡萄糖、二價陽離子也能被吸附排出,因此需要認真監測和必要的補充。

3)血漿置換:本療法用於消除遊離或與蛋白結合的毒物,特別是生物毒(如蛇毒、蕈中毒)及砷化氫等溶血毒物中毒。壹般需在數小時內置換3~5L血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