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投入不足,可持續發展能力弱。
壹是資金投入難以滿足群眾需求。現有貧困村基礎條件和資源條件較差,多在深山庫區壹線。基礎設施建設點多面廣,任務重,成本高,人民群眾迫切希望改善生產生活條件。資金投入遠遠不能滿足實際需要,缺口較大。扶貧項目資金投入不足,建設標準難以達到規範要求,影響了扶貧項目的成效。如貧困村扶貧資金補助每年只有50萬元,其中只有15%用於基礎設施建設,不能解決稍大的工程需求,效果不顯著;平均每戶產業發展補貼1500-2000元,杯水車薪。
二是部門資金整合難。扶貧資金整合程度不高,多數部門各自為政,分散分散,難以發揮整體效益;互助基金金額小,用途少,發揮的作用有限。
第三,人民自我發展能力弱。大多數貧困村經濟結構單壹,土地拋荒嚴重,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或人才帶動和輻射作用有限,持續增收能力不強。農村留守人員多為老年人,文化程度普遍較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貧困戶總數的比例較高。觀念陳舊,科技意識淡薄,生產經營能力低下,缺乏致富能力和發展機遇,抗風險能力和自我發展能力較弱。
第四,制約產業發展的因素很多。市場、技術、信息等制約因素作用明顯,農業技術人員少,農業技術推廣不到位,市場信息無效,運輸成本高,難以推動產業發展。精準扶貧項目難以落實,扶貧到戶的產業需求項目亂、小、散。有些養殖項目是短期效應,難以形成支柱產業。人民群眾“等、靠、要”的思想更加突出。單獨發展壹體化產業項目難度大,收入構成不合理。農民工工資收入較高,沒有穩定收入增長的長效機制。
三是扶貧長效機制有待完善,返貧現象較為突出。扶貧開發工作與其他農村建設項目缺乏有效銜接,工作聯系、項目對接、資金整合不夠協調,社會救助體系尚未完全形成。部門之間協同不夠,很多各自為政,整體協調能力弱。壹些行業、部門和單位對扶貧開發的思想認識、側重點和力度不同,實際效果也大相徑庭,不平衡。因病因致貧返貧現象較為突出,貧困人口與返貧交織在壹起。其中40%以上因重度殘疾、重大疾病、年老而致貧。例如,何燕子鎮金沖村有許多高血壓患者,家庭因中風和偏癱而貧困。“因學返貧”現象仍很正常,中高等教育費用仍占農村家庭經濟支出的相當比例,貧困人口脫貧能力和抗風險能力較弱。同時,自然災害和市場風險導致的貧困也占了很大壹部分。還有相當壹部分貧困戶是殘疾、智障、無勞動力,基本難以脫貧。
為此,建議:
壹是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有效促進產業發展。加大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創新資金輸送和管理機制,建立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逐年增加機制,進壹步完善和規範扶貧開發互助資金管理制度,綜合運用各項政策,積極引導信貸資金和社會資金向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傾斜。集中人力、物力、財力,統籌各類資源,優先解決貧困地區道路簡陋、農田水利設施老化、電能質量低下、信息技術落後等突出問題。要加快發展八大農業產業化項目,支持蠶桑等見效快、持續增收的產業化項目,延長產業鏈,提高產品質量和綜合效益。結合整村推進、易地扶貧搬遷、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科學規劃,整合資源,共建分步實施,解決養豬等少數功利型產業項目資金分散、效益低下的問題。探索建立貧困戶參股、入股或與龍頭企業、能人、專業合作社合作發展產業項目,解決貧困戶技術資金和產業發展不足的問題。
二是要分類指導,堅持精準扶貧。
1,做好項目精度。集中項目資金,投向適合產業發展、基礎設施薄弱、發展前景好的領域,實行連片集中幫扶。要善於因地制宜,創新思路和方法,加大對貧困戶產業項目的支持力度,集中投資,有序推進適度規模經營,倡導貧困戶將經營收入與龍頭企業、能人捆綁,促進產業做大做強。
2.加強精準到戶。認真開展貧困人口的界定和統計,摸清現有貧困人口的規模、分布、構成、特點等基本情況,因戶制宜,逐村制定幫扶措施,切實把“精準”落到實處。堅持“扶貧助殘”的原則,區別不同情況,分類扶持,建立健全運行激勵機制。集中力量優先扶持脫貧願望強烈、有壹定勞動技能的貧困戶,提高扶持標準,引導和鼓勵發展見效快、持續增收的好項目。將因殘、因病致貧或無勞動能力的貧困戶納入社會保障,與農村低保、醫療救助、危房改造、學校資助、應急救助相結合,確保他們有住的地方、有病能幫、學有所教。加強教育,引導有勞動能力但愛閑惡勞、坐等貧困的貧困戶,激發和激活他們過上好日子的內在動力,最大限度地調動他們在生產生活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促進增收致富。
3.加強精準訓練。要滿足貧困戶發展致富產業的需求,與工廠企業相結合,與就業相結合,點對點指導,增強實用性,解決培訓學習普及問題。
4.資源的精準分配。充分利用建檔立卡成果,建立社會扶貧信息供需對接平臺,探索建立能人大戶、龍頭企業等社會資源投資貧困村優惠制度,促進產業發展、就業增收,引導扶貧資源精準投入,促進社會資源精準配置。
三是進壹步完善扶貧機制,推動扶貧措施落實。
1,完善機制。要進壹步履行領導責任,積極整合各方資源,充分發揮整村推進、結對幫扶的引領作用,動員群眾積極主動參與,多元化培育社會扶貧主體,引導資金、技術、管理向貧困村傾斜,形成幫扶合作、輸血造血、制度建設、項目實施相結合的扶貧開發工作機制。完善組織機構,加強扶貧隊伍建設,充實穩定扶貧力量,增強扶貧工作的統籌協調能力。
2.加強鬥爭。要牢牢把握落實大別山區水環境生態補償機制,加快生態補償力度,讓發展成果人人享有* * *。加大向上級爭取扶貧資金的力度,明確投資重點,加強資源整合,充分發揮資金的統籌作用,給予貧困地區更多優惠和靈活的政策,增強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的造血功能。
3.加強結對幫扶。建立健全駐村幫扶機制,充分發揮駐村工作隊作用,幫助制定具體幫扶方案,加強資金、項目、政策的規劃支持和對接。幫扶單位要切實負起責任,加強合作,統籌各項產業政策,集中力量,形成幫扶合力,真正讓好政策發揮好作用。
4.提高宣傳的廣度和深度。要積極宣傳推廣脫貧攻堅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參與脫貧攻堅,激發貧困地區幹部群眾脫貧致富的信心和活力,做到人人願意脫貧、人人都能脫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