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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特許經營協議?

壹、本合同當事人的被授權方(以下簡稱“甲方”):法定被授權人:法定地址:被授權方(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甲乙雙方經協商決定由乙方在特定區域內經營甲方的“_ _ _ _ _”餐廳。三。特許經營1。甲方在此授權乙方成為該地區的“_ _”特許經銷商。此次授權後,甲方將不再授予任何其他企業或個人在該地區的同類經銷權。2.在授權期內,甲方向乙方提供“_ _ _ _ _”品牌產品時,應保證所提供產品的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等級與實物相符,並保證供貨。3.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後7天內向甲方支付加盟費人民幣_ _ _ _ _ _ _萬元/店。各加盟店首次向甲方采購“_ _ _ _ _”品牌產品,供貨價格不低於人民幣_ _ _ _ _ _ _萬元。4.甲方保證交付給中國大陸所有加盟店的產品將保持統壹的零售價格。5.甲方以_ _ _ _ _ _ _ 6向乙方銷售“_ _ _ _品牌”產品。如乙方以假匯票、假支票等方式騙取貨物,甲方除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外,將提請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和單位的刑事責任。7.乙方從甲方購買產品後,如有質量問題或產品組合問題,可自購買之日起五日內與甲方換貨,但不允許退貨。更換期間,乙方應保持原產品完好無損、包裝完整且標簽未損壞。8.合同到期後,如果乙方決定不再銷售“_ _ _ _ _”品牌產品,在乙方保證產品完好、包裝完整、標簽未損壞、保質期未過期的前提下,可以將現有的“_ _ _ _ _”產品退還給甲方。甲方以供貨價格的60%的折扣回收退貨產品。四。經營場地及店面裝修及配置1。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區域內開展業務和推廣活動。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其業務活動和促銷活動擴大到該地區以外。2.加盟店設在乙方所在地,或其他地點由乙方選擇並報甲方批準。3.為維護公司品牌形象的統壹性,甲方將免費為加盟店進行裝修設計,裝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報價施工。乙方應根據工程預算支付裝飾工程費用,並協助辦理當地施工的相關手續。甲方應在收到工程款後_ _ _ _ _ _天內將商鋪交付給乙方使用。4.業務需求(包括設備、裝置、器具、招牌等。)在加盟店都是由總部設計制造的。對於經營必需的包裝材料、促銷禮品、送貨袋等輔助材料和消耗品,加盟商需要使用總部提供的產品。上述費用由被特許人承擔。五。促銷和廣告1。在授權期間,甲方將協助乙方設計“_ _”品牌的形象,並向乙方提供相應的產品宣傳資料、標識、海報等。及時地。甲方可根據乙方的經營情況和要求,幫助乙方在特定時間和區域開展產品推廣和促銷活動。(具體事宜可另議)2。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_ _ _ _ _”品牌的整體宣傳活動,甲方應提供“_ _ _ _ _”品牌產品的宣傳、推廣計劃和廣告設計,乙方應遵守。甲方將在供貨價格的基礎上按促銷折扣比例給予促銷活動所涉及的產品優惠。3.乙方單獨進行與“_ _”品牌相關的宣傳和廣告活動時,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征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相關廣告形象設計由甲方審核或提供..4.乙方應承擔自行組織促銷活動產生的利潤和費用。不及物動詞培訓和指導1。為使加盟店經營良好,甲方應在加盟店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向其傳授必要的知識和管理技術。2.加盟店開業前,應派遣店主或兩名可代為承擔的員工參加甲方指定的教育和培訓,以獲得經營公司店鋪所需的知識和技術。3.開業後,如果甲方有進壹步學習的指示,乙方也必須根據指示再次派遣人員參加前款規定的進壹步學習和教育,以獲得必要的知識和技術。4.專營店應承擔培訓的差旅費。5.加盟店開業前後三天,作為店鋪的經營期,甲方應派人員到加盟店進行開業及經營指導。6.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年度銷售會議和臨時經營者會議..甲方應提前四周通知會議日期。7.除運營商會議外,甲方將不時派遣市場領導到乙方進行指導和培訓。七。商標、服務標誌和相關權利1。本合同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誌及相關權利均屬於甲方..2.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的特許經營店可以使用甲方的商標、服務標誌和標識、標誌、樣式、標簽和招牌。3.乙方不得在特許經營店之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標和服務標誌。4.乙方應在經營中為客戶提供良好服務,維護甲方品牌的聲譽、信譽和良好形象。5.雙方在此明確,乙方所獲得的是甲方商標和服務標誌的使用權以及在授權期限內在指定區域內銷售產品的權利,並不意味著對甲方商標、品牌和商譽的任何轉讓或許可。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後,乙方不得繼續使用“_ _ _ _ _”品牌或以任何借口以“_ _ _ _ _”品牌經銷商的名義從事任何商業活動。八。競業限制1。在合同期內,如乙方有意獲得其所在省市的“_ _ _ _ _”特許經營權,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獲得甲方的特許經營權。2.為表示與甲方合作的誠意,在合同期內,如果甲方推出“_ _ _ _ _”以外的其他新系列商品和服務,乙方享有優先代理權。3.在授權期間,乙方不得接受任何其他企業或個人的授權或委托,在特許經營店代理或經銷其他品牌的產品。4.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甲方授予的分銷權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九。服務質量控制1。為了保持加盟店銷售的產品和服務的壹致性並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經營方法必須符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中規定的要求和標準。2.甲方推出新產品時,乙方必須按照最低分銷數量或以上進行采購,並及時將新產品上架銷售。3.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在購買金額達到規定標準時授予客戶“玫瑰卡”會員資格及相應折扣,並做好會員信息的登記和匯總工作,每半年定期向甲方提供壹次會員信息。乙方應將任何新產品發布或產品推廣活動通知所有會員,以便會員從“_ _”開始享受持續的優質服務。甲方將不定期拜訪會員客戶,檢查乙方的服務質量..4.甲方應定期和不定期對加盟店進行采購管理、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衛生管理、員工管理、會計處理、店鋪運營管理、店鋪陳列等各方面的指導。,並提供相關信息幫助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5.隨著甲方全國加盟店數量的不斷增加,甲方將對所有加盟店進行信息化管理。如果本管理實施時本合同仍然有效,乙方應遵守甲方的管理規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執行。十、保密性1。除法律要求外,甲方不得向第三方展示乙方提交的業務報告及其他相關資料和損害乙方利益的信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根據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的商業技術秘密和損害甲方利益的信息。乙方有責任確保其員工不向第三方泄露前款所述的秘密。2.上述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到期後仍然有效。3.甲方根據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的《特許經營店經營手冊》等文件屬於甲方所有,乙方應妥善保管。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將其返還給甲方..XI。專營店的轉讓和繼承1。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或特許經營店的全部或部分業務轉讓給第三方,也不得將其用作擔保或其他處置。2.如果乙方特許經營店的業務可能因明顯困難而中斷,為了維持特許經營連鎖店的經營,乙方可請求總部臨時接管該業務。總部確認加盟店可以重新經營後,應及時將經營權歸還加盟店。3.上述總部接管經營期間的損益屬於加盟店,總部接管經營產生的費用由加盟店承擔。4.乙方如欲出售或出租加盟店,應先通知甲方,甲方有優先承租權。5.如出現上述情況,雙方可協商確定加盟店的交付價格和租賃費。如果協商意向不能成立,雙方可以申請具有法律效力的認證或評估,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12.合同終止1。合同期滿前三個月,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簽合同。2.前項續約應於本契約期滿前壹個月完成。以雙方簽訂的新加盟連鎖合同為合作文本。3.如果本合同到期後雙方無意繼續合作,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時承擔以下義務:(1)向總公司支付所有應付費用;(2)歸還所有操作手冊、機密文件和專利信息;(3)將“_ _ _ _ _”卡的會員登記表交給甲方;(4)退回、轉售或銷毀所有帶有“_ _”商業標識的招牌和材料;(5)取消以“_ _”名義登記的商業登記和名稱登記;(6)消除原特許經營店內外的場所、設備和陳設中與“_ _ _ _ _”相關的任何標誌;(7)因經營加盟店損害第三方利益的,乙方應承擔損失賠償責任;(8)因加盟店的行為導致甲方承擔索賠責任時,可要求乙方承擔索賠。十三。違約責任1。任何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條款規定的義務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2.雙方同意違約金額為乙方之前經銷的甲方提供的產品零售總價的10%。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的,違約方還應當對超過部分承擔賠償責任。如果違約方在對方提出書面改正意見後30天內未予改正,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十四。合同爭議的解決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15.其他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正本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簽字):委托代表(簽字):(簽字):(簽字):(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