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場的攤位押金不退怎麽辦?
如果市場上的攤位押金無法退還,您可以通過協商或訴訟要求退款。
1.只有在對方沒有違反規定的情況下,押金才不可退還並受法律保護。
2.但是,如果對方在支付押金之前違反了規則,個人可以要求雙倍賠償或退還原押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於定金實際支付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物的20%,超過部分不具有定金效力。實際支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因法律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向勞動者收取押金,運輸公司收取654.38+0萬元押金的做法違反法律規定,應全額返還。
第二,如果押金不退,用人單位該怎麽辦?
如果公司堅持不退還押金,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然後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以維護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因法律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向勞動者收取押金,運輸公司收取654.38+0萬元押金的做法違反法律規定,應全額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後,因請求用人單位返還其收取的勞動合同保證金、押金、抵押金、抵押物發生的爭議,或者因辦理勞動者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發生的爭議,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後,當事人依法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定金實際上是為了保護其中壹方免於違約。因此,在對方沒有違反規章制度的情況下,如果雙方決定不再合作,壹般需要退還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