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歡家鄉有錯嗎?
壹般人都不會不喜歡家鄉,至少不會算盤否定家鄉,不會壹點都不喜歡家鄉。妳說妳不喜歡家鄉(是嗎?),是怎麽個不喜歡呢?個別人不喜歡?個別環境不喜歡?還是整個家鄉人的做派妳都不喜歡?還是想起家鄉,大部分的回憶、主要的事件,都令妳不堪回首,想起來就煩、就反感、就痛苦?多數人、和妳接觸過的主要的人,都令妳感覺不喜歡?妳喜歡父母、家裏人,親戚們嗎?喜歡妳的同學、朋友嗎?如果妳的回答是家鄉沒什麽讓妳喜歡的,或者能想起的主要的東西、主要的人物,主要的事件,都讓妳感覺“不喜歡”!那麽我相信,出問題的是妳!“不喜歡”本身沒有錯,但是生妳養妳的故鄉妳都沒壹點感情了,不知道什麽樣的地方會讓妳喜歡?要知道,妳出生在妳的家鄉,那也是妳“選擇”的結果!不是誰逼著妳出生在那裏的!如果妳本人不招人討厭的話,妳父母壹般也不會不喜歡妳,虐待妳。如果不是妳太不像話,家鄉的人們也不會太沒道理地欺負妳,幹傷天害理的事,給妳留下滿腦子的負面印象。況且,如果妳不喜歡妳的家鄉,別的家鄉人呢?都不喜歡自己家鄉嗎?而如果妳的家鄉大部分人沒做大的錯事,妳不喜歡他們的大部分,不喜歡妳主要接觸的人,不願意回憶妳經歷的壹切,那妳很可能是個忘本的人,是個忘恩負義的人,是個貪戀舒適生活、好逸惡勞的人。所以,不是簡單的“不喜歡家鄉錯了”,而是應該追究“壹個生在家鄉、長在家鄉的正常人大搖大擺,堂而皇之地說不喜歡家鄉,那他(她)的家鄉還是不是值得所有家鄉的人們愛?或者他(她)還算是個正經好人嗎”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