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明縣過去屬於駱越土地。秦統壹嶺南地區後,設立桂林、湘鄉、南海,寧明屬陳琳郡、湘縣。從漢代到西晉,寧明屬於榆林縣。東晉時屬金星縣。唐玄宗二年(公元713年),被囚於思明府。宋神宗祐祐五年(公元1053年),設永平村(寧明縣),遷李榮府左江路。永平村由44個哨所、4個自然村、10堡和5個自然村組成。元世祖至元二十三年(公元1288年),修建了思明路。思明路管理局現為寧明縣明江鎮,管轄範圍相當於寧明縣、上思縣、萍鄉市、江州區南部、扶綏縣南部。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七月,思明路改為思明府。思明府轄思明、忠義、上石溪等府。清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思明地方政府設土以為國。雍正十壹年改思明府為寧明府,改思明府為明江廳,雍正十三年改明江分署。明朝分裂政府壹直持續到宣彤二年(公元65438年)。民國初期,地方政府被廢除,由閩江府領導的寧明、泗州和泗陵三個地方州改為閩江、寧明和樂思縣。保甲制度實行於1931年。明江縣分為六個鎮:城中鎮、西井鄉、北寧鄉、東安鄉、長橋鄉和直朗鄉。寧明縣分為五個鄉鎮:城中鄉、寨鄉、邵平鄉、唐本鄉、秦青鄉和舊特鄉。1949 65438+2月9日樂思縣解放,6月6日明江縣、寧明縣解放。1951年5月,寧明、明江、萍鄉三縣合並為鎮南縣,縣政府設在寧明城中鎮。1952年7月,鎮南縣和樂思縣合並為寧明縣,寧明縣仍在城中鎮。1955年7月,萍鄉被定為縣級鎮,與寧明縣分置。1958 65438+2月寧明縣、金龍縣、萍鄉市合並為睦南縣,縣政府設在萍鄉鎮。1959年5月10牟南縣被劃分為寧明縣(萍鄉市寧明縣)和金龍縣。1961五月,萍鄉市再現。1956年,崇左縣托龍生產隊劃歸寧明縣。1958年,扶綏縣三臺、銅鼓大隊劃歸寧明縣。1966年,龍州縣的天溪、安農、汀靈、利辛四個旅劃歸寧明縣。1982年,石霞公社(今萍鄉市石霞鎮)劃歸萍鄉市管轄。1984年撤銷人民公社,改為鄉,寧明轄1鎮和13鄉。從那時起,村莊被改為城鎮。現寧明轄4個鎮、10個鄉、147個村委會、10個居委會(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