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區八角大集:農歷每月逢四、逢九。地點:八角下劉家。
趕集由來:
古代人們進行物資交換時,由於沒有固定的日子和地點,又沒有統壹的標準,往往有壹方吃虧。因此,人們都希望有壹個定期的公平合理地交換場所。漢朝初年,陸賈和陳平這兩位著名政治家通過官府明令規定:各村鎮每旬逢"三、六、九"或"壹、四、七"或"二、五、八"為上集市進行物資交換日期,集市上設有公證人叫價評議。這樣,就形成了原始貿易市場。
後來,人們就把上集進行物資交換,稱作"趕集"或者叫趕節場。現在,大多地方選擇每旬的逢五或逢十作為集市,進行農村物資交流。"趕集"是名副其實的買賣交易,壹般時間較短,多者不過壹天,少則半個時辰,到集上進行交易的時機很要緊,所以前面加了個"趕"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