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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合同

特許經營合同是特許人與被特許人之間的法律協議,是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與壹般合同不同的是,特許人會在合同中規定壹些強制性條款,特許人對這些條款沒有討價還價的余地。但是加盟商不要因為很多加盟商利用合同設置陷阱而放松對加盟合同的審查,所以加盟商要小心。

壹、合同序言

在合同序言中,對合同中可能引起誤解或歧義的詞語,應以定義的形式進行解釋和說明,避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爭議。比如合同裏列出了加盟費、押金、提成等概念。

第二,關於讓步。

第三,關於企業的類型

第四,關於費用的支付

動詞 (verb的縮寫)關於業務範圍

1.通常合同規定加盟店只在其經營地址經營,不允許在其他地方開店經營同樣的業務。

2.總公司要承諾壹定範圍內不允許再開加盟店,比如方圓加盟店300米範圍內。

3.加盟店要要求總公司承諾在壹定範圍內再開壹家新店,所以加盟店要有優先權。

六、關於初始和持續責任

1.總部的初始職責

2.總公司的長期責任

3.加盟店最初的責任

4.特許經營者的長期責任

七、關於時間限制

1.壹般會規定壹定的期限,比如壹年或者兩年。特許經營者應要求在條款中明確規定選擇續簽合同的權利。

2.考慮是否增加壹個條款,說明加盟商可以提前三個月通知終止合同,以便在經營不如意的情況下提前退出,減少損失。

3.但加盟商在給予通知後,應拒絕允許總公司隨時終止合同,否則投入的資金將會損失。

八。保密條款

1.被特許人應當保守特許人的商業秘密,保護不屬於商業秘密的特定信息。

2.合同終止或期滿後,被特許人不得繼續保留特許人的品牌特征,也不得繼續使用特許人擁有的管理系統。

3.合同終止或期滿後,通訊號碼、聯系地址、網址、域名等。被特許人在合同關系期間用於經營目的的物品歸特許人所有。

特許經營合同不壹樣。無論是特許人還是被特許人,只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認真考慮特許經營合同中應當規定的事項,才能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