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檢測雞肉粉的鈣的含量,就可判定雞肉粉是純雞肉制造或未去骨的雞肉制造還是用“雞骨架子”制造的。
當檢測雞肉粉鈣的含量≤0.235%時。判定這雞肉粉肯定就是采用純雞肉制造的。(美國行業標)
當檢測雞肉粉鈣的含量大於0.235≈0.800%之間時,判定這雞肉粉就是采用未去骨的雞肉制造的。
當檢測雞肉粉鈣的含量大於0.800%以上時,判定這雞肉粉就是采用以“雞骨架子”為主要原料制造的。
所謂的“雞骨架子”,就是雞翅膀、雞胸肉、雞吡(雞大腿)被肢解後余下的雞頭、雞脖子、雞胸骨到雞屁股等這些“下腳料”的東西。
“上遊原料商”之所以深加工“肢解”出售雞的“零部件”,是因為雞翅膀、雞吡、雞胸肉和“鳳爪”市場每壹公斤批發價都超過15元以上。這就是“上遊原料商”不賣“光雞”的原因。
“上遊原料商”直接供應給雞肉粉廠家的“雞骨架子”,據說前幾年是壹公斤不足2元,現在壹公斤是2元多。
“雞骨架子”的用料比雞胸肉用料多,據說這是生產“雞肉粉”的“潛規則”!
需要申明的是:由於我國還沒有制訂制造雞肉粉禁止使用雞骨頭為原料的法規,所以國產的“雞肉粉”或“純天然雞肉粉”,廠家就是全部采用“雞骨架子”為生產的原料當然也是合法的、也是無可厚非的!
據行業內部技術員透露:用100公斤“雞骨架子”和雞胸肉搭配的原料,可以加工接近30公斤的所謂的“純天然雞肉粉”。如果提供的“內幕”都是真實的話,計算這樣的“純天然雞肉粉”的生產成本不超過20元壹公斤。
所以我呼籲:可以利用雞骨頭來制作雞肉粉的規定從行業標準中去除,充分考慮老百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