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我們來學習壹下法律。根據我國《刑法》第140條,如果銷售金額達到200萬元以上,那麽公司的重要涉案人員將面臨無期徒刑,或者15年有期徒刑,可以沒收財產,也可以並處罰金。這也告訴我們,壹時獲利,終身坐牢,並不好。我們現在提倡的是全面依法治國,講究有法可依,遵守法律,懲治違法亂紀者,特別是刑法,所以違法亂紀者必須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這也告訴我們不要輕易做違法犯罪的事情。
另外,我們來看看主播會面臨什麽樣的懲罰。壹個主播賣假貨,那麽壹個確定的處罰就是不能再在主播行業推廣。就是所謂的禁播。剩下什麽處罰,要看法院的判決和公安部門掌握的信息以及違法犯罪的線索。壹個主播也要註意實事求是,不要以次充好,不要賣假貨。《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不允許以次充好。危害食品安全的,將依法判處相應處罰。當然,在這些情況下,他以次充好,所以很明顯這是壹種欺詐。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有權要求退款,甚至可以要求對方賠償。500元是500元以下的那個。
當然,在這個事件中,主播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為他是推手,他有連帶責任。這裏也告訴我們,當我們為壹些產品背書,尋找壹些商品的時候,壹定要保證商品的真實性,不要讓自己吃虧。就算主播不知道,事後也可以向廠家索賠,但總比事前能預防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