寸(拼音:cùn)是《漢語通用規範》中的壹級漢字(常用字),最早出現在戰國文字中。在古代漢字中,寸由代表手的“有”和表示事物的“壹”組成。本義指從手掌到手腕壹寸長的部分,即“寸口”,引申指以寸口為度的長度單位。因為英寸是壹個很小的測量單位,所以它也被用來描述微小的或極短的。
解釋這些詞:
三英寸的倉庫被困在碾壓下(cün)
十分。人的手是壹寸,動脈叫壹寸。從壹個到另壹個。每壹寸都屬於壹寸。
【註】出自第壹篇:徐凱《說文解字傳》:“壹、記腕下寸。此指物。”
《說文解字》劄記
十分。
註:度與分鐘不同,感覺以寸為單位。川邊說:十輪為壹程,壹程為壹分,十輪為壹寸。
人的手是壹寸,動脈叫壹寸。從另壹個。
註意:還是撤退。離手十分鐘的動脈叫寸口。故字從另,知也。《李周》記載,脈候在陽明村口。臧坤切十三。?
廣韻
臧坤切,去青青寸影音第二部(cùn)
寸《說文》曰:“度量衡。就拿蘇生之來說,十粟為壹分,十為壹寸,十寸為壹尺。”《家語》雲:“子曰,‘布指寸’。”“倉困切。兩個。
《說文解字》視為《說苑》,《太平玉蘭》八百三十篇語錄亦是如此。
康熙字典
陰集上寸字部分寸;康熙筆畫:3;外部筆劃:0。
“唐雲”和“吉雲”被困和削減。“韻社”和“鄭雲”被困在村子裏,村子裏壹片寂靜。《說文》:十分鐘,人力壹寸,稱寸。從壹個到另壹個。徐說:首先,記住妳手腕的下壹寸。這是指事物。《家語》:布指寸。《前漢書·律錄》:壹切度量衡始於黃忠律,以壹粟為分,十寸為寸,十寸為尺。如果妳是寸長,我覺得妳有法度去感受。法令的每壹個字都是從英寸開始的。
姓氏。鄭子通:明朝嘉靖年間,梓潼立壹寸尊。
妳也在玩切,聲音是呼嚕的。庾信《秦熙趙英》詩:福泉遠學,陰風已歸。桐枝老,蒲結畫新寸。葉尚儉、傳、顏、賢。楊慎說:蒜聲斷,或:築、鋪、堰、祭於此韻,古蒜聲,漢與諫相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