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就是這樣。壹個中國留學生買了個雞腿,發現有蟲子,就找到了食堂。結果食堂經理說不是bug,是別的。後來這個學生找了很多領導,但是每個領導都說是別的...
後來學生想討個公道,去權威部門檢測。結果他去了很多科室,沒人願意出檢測報告。這是什麽意思?
說明大家都知道這個事情,也認識到了這個問題,但是誰能肯定的說是bug呢?沒人敢這麽說,因為誰都不想惹麻煩。
如果由此得出的結論是學校工作做得不好,那就沒有意義了,因為學校不是執法部門,只有執法部門有權解決這個問題,執法部門沒有確切的證據,也不想執法,因為他們要判斷這個雞腿在學校有沒有賣,吃的時候有沒有蟲子。我不能解決它,因為我不確定...
其實這也不是什麽特別大的事情。真正把問題復雜化的是大堂經理。他沒有接受過異常情況緊急處理的培訓。當然,這是最後壹步...
食堂嚴把食品安全關,就不會有帶蟲的雞腿,學生沒發現,就不會有糾紛。但事發後大堂經理說是肉沫帶著壹種對對方智商的鄙視,這是對對方智商的明顯侮辱。
他真正應該做的是立即道歉,承認錯誤,並下架所有雞腿食品,給大家壹個交代,並協商賠償,並要求監管部門介入,嚴查食堂食品,甚至追究提供雞腿的廠家或供應商的責任,而不是只說“肉沫”!
後來監管部門也推卸責任。他們更應該做的是,馬上去食堂,把所有的雞腿食品封存起來,壹個壹個檢查有沒有蟲子。如果發現其他蟲子,這顯然是食堂的問題。只是處理它!
而不是讓壹個學生拿個雞腿到處找公道,反而會寒了學生的心...
這讓我想起了馮小剛的電影《我不是潘金蓮》。
是的,和這個壹模壹樣。我只想要正義。所有人都知道這不是我的錯。為什麽沒人出來澄清?
最後的解決方案竟然是女方前夫去世,沒有訴訟對象,就不了了之。就像這次事件,不要等食堂倒閉了,大家都告訴這個學生食堂倒閉了。妳要起訴誰?
發人深省!
我叫楊。我從不同的角度看世界。喜歡就關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