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榴蓮與我國歷史上鄭和有關
榴蓮(拉丁學名:Durio zibethinus?Rumph. ex Murray),也寫做榴梿,錦葵目錦葵科榴梿屬植物。榴梿在泰國負有盛名,被譽為“水果之王”,氣味濃烈、愛之者贊其香,厭之者怨其臭。
榴蓮形態為常綠喬木,高可達25米,幼枝頂部有鱗片,葉片長圓形,有時倒卵狀長圓形,花蕾球形,花瓣黃白色,蒴果橢圓狀,淡黃色或黃綠色,假種皮白色或黃白色,有強烈的氣味。花果期6-12月。原產印度尼西亞,中國廣東、海南均有栽培。果未成熟時供蔬食,種子可炒食。
榴蓮的功效與作用有:滋陰壯陽、增強免疫力、治療痛經、開胃促食欲、通便治便秘、預防和治療高血壓、防癌抗癌。
吃完榴蓮後盡量不要吃壹些性質偏涼的水果,比如西瓜、梨子等,如果同時吃,可能會引起消化道的不良反應,引起嘔吐、腹瀉;同時不要與壹些溫熱的食物同時吃,比如牛肉、羊肉、荔枝等,會導致上火引起便秘。
關於榴蓮的名稱,有壹個傳說是由明朝航海家鄭和命名的。據說鄭和在航海途中到達東南亞,品嘗了當地的特產水果,對榴蓮大為贊賞,但是榴蓮只能壹年壹熟,所以鄭和命名為“留戀”,後人取其諧音,稱作“榴蓮”。
有兩種說法,壹種是原產在馬來西亞,大城王朝時代傳入泰國。馬來語稱榴蓮為“徒良”,泰語壹直保留這樣叫法,中文譯為“榴蓮”。另壹種說法是從緬甸的他懷,瑪立和達瑙詩等地引進來的。
其壹是公元壹七八七年暹羅軍進攻緬甸時,意圖奪取他懷,但無法攻克。在圍城期間。由於運輸困難,軍中糧草缺乏,將官只好命令士兵四處尋找野果充饑,士兵在林中找到壹種碩大而有刺的果實榴蓮。當他們設法剖開嘗試之後,出乎意料的香甜可口。
後來回師曼谷時,官兵中不少人把榴蓮果核隨身帶回,在自己房屋周圍種植。據說,以前在曼谷地區,曾到過緬甸的官兵後代庭院中,多生長有壹百年至壹百五十年的榴蓮樹,由於1871年和1942年先後發生兩次大水災,這些榴蓮樹死亡殆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