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5438+2007年6月,椰樹集團工作人員在吳江黎裏某超市發現簡壹飲料公司生產的“天地椰”椰子汁,其外包裝與“椰樹”牌椰子汁產品幾乎相同,明顯是假冒產品。因此,椰樹集團訴至法院,狀告簡壹飲料公司侵犯其商標專用權和不正當競爭。
庭審結束後,法院指出,產品罐正面醒目地使用了“椰子汁”字樣。椰子汁是壹種飲料,是業內通用名稱,不具有識別商品來源的功能,故被告的行為不構成商標侵權。
但“天地椰”和“椰樹”的易拉罐都是黑色的,易拉罐上的產品包裝高度相似。而且“天地椰”椰子汁的商標不是標註在罐體正面,而是標註在罐體背面,容易使消費者混淆誤認,被告的行為屬於具有壹定影響的假冒商品行為。
據此,法院認定被告健飲料公司的行為不構成商標侵權,但構成不正當競爭。被告應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原告相應的經濟損失。
2021年7月5日,海南鷹航航空飲料有限公司與椰樹集團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公開。北京綠權國品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海南英航航空飲料有限公司、廣東新潮陽食品飲料有限公司被判停止不當行為,賠償椰樹集團65438+萬元。
椰樹集團有很高的商標保護意識。
椰樹集團不僅註重打擊市場上的假冒侵權行為,也非常重視保護商標、域名等品牌。在域名方面,椰樹集團持有yeshu.com和yeshu.com.cn的域名,域名保護缺失。
在商標方面,椰樹集團持有約600個註冊商標,其中“椰樹”商標涵蓋了所有類別的商品或服務,可見椰樹集團的商標保護意識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