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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色通緝令是什麽意思?

紅色通緝令是國際刑警組織最著名的國際通報。

壹、紅色通緝令的基本定義

目前,國際刑警組織擁有186個成員國(地區),協助成員國調查犯罪分子是國際刑警組織的重要合作領域。這種執法合作通常通過“國際通報”的渠道進行。國際通報分為紅色通報、藍色通報、綠色通報、黃色通報、黑色通報五種,均以通報左上角的國際刑警組織會徽顏色命名。其中,紅色通告俗稱“紅色通緝令”。

“紅色通緝令”是國際刑警組織最著名的國際通報。其通緝對象是已被相關國家法律部門發出逮捕令並要求成員國引渡的逃犯。國際刑警組織在各國的國家中央局可以通知他們立即逮捕逃犯。紅色通緝令是公認的國際臨時拘留證明。無論哪個成員國收到“紅色通緝令”,都應立即安排本國警力進行核實;如果發現被通緝人員的行蹤,會迅速組織抓捕,繩之以法。

第二,紅色通緝令的有效期

紅色通緝令有效期五年。期滿未抓獲犯罪嫌疑人的,可以再延續五年,直至抓獲。只要嫌疑人在逃,紅色通緝令就會壹直發揮作用。這樣,對同壹個犯罪嫌疑人的紅色通緝令可能要發出好幾次。

三、中國紅色通緝令

1984年9月,國際刑警組織第53屆大會投票決定接納中國為正式成員。同年6月,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在北京正式成立,11。據統計,自1984以來,中國* * *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布了近400份紅色通緝令。目前我國發布的通緝令大部分是經濟犯罪和職務犯罪,暴力、毒品等犯罪只占極小壹部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五十五條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

各級公安機關可以在轄區內直接發布通緝令;超出本轄區範圍的,應當報有權決定公布的上級機關。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268條

公安機關接到通緝令後,應當及時安排偵查。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後,應當報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持通緝令或者有關法律文書予以拘留,並通知通緝令的發布機關辦理核實和移交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