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學生以外的在職、職工及其他社會人員。
3、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
4.報考高中或高中的考生應具有高中(含中專、職校、技校)畢業學歷或同等學歷。參加高考的考生必須是取得教育部認可的國家教育系列高等學校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含國家文憑考試)頒發的大專畢業證書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5、報考成人高等學校醫學專業的考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等專業者。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相應類別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證書或者取得國家承認的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相應職業資格;或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並具有中專學歷或中專水平證書;
(2)報考護理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執業護士證書;
(3)報考醫療領域其他專業的,應當是從事衛生、醫藥行業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4)考生報考的專業原則上應與其所從事的專業相對應。
對不符合上述條件,要求報考醫學專科的考生,畢業後取得的醫學成人高等教育畢業證書不作為參加執業醫師和實習護士考試的依據。
6、報考師範大學“以成人高等教育形式培養本科小學教師”的考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考生須為本省在職小學教師;
(2)所報專業應與現教學科目或擬教學科目壹致(第二學位除外);
(3)原則上不允許教理科的老師報考文科專業。
7.考生壹般應在其戶籍所在地報名。外省人在本省工作,憑身份證、暫住證、單位證明即可報名。任何成人高校、機構和個人不得組織考生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進入本省參加考試。
8、招生學校對本校的招生對象和報考條件提出要求,經省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