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糧食及制品:指各種原糧、成品糧和各種糧食加工品,包括方便面;
2.食用油:指動植物食用油,如花生油、大豆油、動物油等;
3.肉類及其制品:指動物生、熟食品及其制品,如生、熟動物肉、禽肉等;
4.消毒鮮奶:指乳品廠(站)生產的滅菌瓶裝或軟包裝滅菌乳,以及零售的牛、羊、馬奶;
5.乳制品:指奶粉、酸奶等屬於乳制品的食品;
6.水產品:鮮魚、甲殼類、貝類等食品加工品;
7.裝罐:將加工好的食品裝入金屬罐、玻璃瓶或軟質材料制成的容器中,經排氣、密封、加熱、滅菌、冷卻後進行商業無菌。
8.糖:指各種原糖和成品糖,不包括糖果等產品;
9.冷食:指固體冷凍即食食品,如冰棍、冰淇淋、雪糕等。
10.飲料:指液體和固體飲料,如碳酸飲料、軟飲料、果味水、酸梅湯、散裝低糖飲料、礦泉飲料、麥芽提取物等。
11.蒸餾酒和混合酒:指以含糖或澱粉的原料經糖化、發酵、蒸餾制成的白酒(包括瓶裝酒和散裝酒),以及在發酵酒或蒸餾酒中添加食用輔料制成的白酒,如葡萄酒、白蘭地、香檳、起泡酒等。;
12,發酵酒;白酒,如葡萄酒、啤酒,是由糖或澱粉經糖化發酵而成,無需蒸餾;
13.調味品:指醬油、醬、醋、味精、鹽等復合調味料;
14、豆制品:指各種以豆類為原料,發酵或未發酵的食品,如豆腐、豆粉、素雞、腐竹等。;
15.糕點:指以谷物、糖、食用油、雞蛋、奶油及各種輔料經烘焙、油炸或冷加工制成的食品,包括餅幹、面包、糕點等。
16.糖果蜜餞:以水果、蔬菜或糖類為原料制成的糖果、蜜餞、果脯、果糕等食品;
17、腌菜:指用鹽、醬、糖等腌制的發酵或非酒精類蔬菜。,如鹹菜等。;
18.保健食品:指根據《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稱之為保健食品的產品類別;
19、新資源食品:指根據《新資源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稱為新資源食品的產品類別;
20.其他食品:上述範圍以外的食品或新制定評價標準的食品類別。
食品分類系統
食品分類體系用於定義食品添加劑的使用範圍,僅適用於使用該標準查詢添加劑。本標準的食品分類系統分為十六類,具體如下:
1,牛奶和奶制品
2.脂肪、油和乳化脂肪產品
3.冷凍飲料
4.水果、蔬菜(包括塊莖)、豆類、食用菌、藻類、堅果和種子等。
5.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巧克力類產品和巧克力替代品)以及糖果。
6、食品和食品
7.烘焙食品
8.肉和肉制品
9、水產品及其制品
10,雞蛋及蛋制品
11,甜味劑
12,調味品
13,特殊營養食品
14,飲料
15,酒精
16,其他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