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發布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中規定,該規定指出,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 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酒精含量20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能緩刑,駕駛人員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80毫克屬於醉駕,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1、飲酒駕車駕駛員會被處以暫扣駕駛證和罰金1000-2000元;而醉酒駕車則會吊銷駕駛證並且處15天拘留,嚴重者入刑。
2、通過上述可以得知醉酒與飲酒的衡量標準是有沒有平均100ml血液中超過80ml酒精含量。酒精含量每壹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於20卻低於80的,按酒後駕車法律條例處罰,沒壹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80毫升的,就按醉酒駕車論罪。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的,除犯有交通肇事罪還包括危害公***安全罪。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法律依據:
《血液酒精檢測條例》
第壹百五十條 當駕駛員每壹百毫升血液中檢測酒精含量為80毫升時,被認定為醉酒駕車;酒精含量低於80的都屬於飲酒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