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道時,應紅燈停,綠燈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道時要註意來往車輛,確認安全後通過,不要追逐、奔跑。
3.如果有人在天橋或隧道上行走,就必須在天橋或隧道上行走。
4、不準翻越路邊和護欄、圍欄,不準在道路上接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砸車。
5.不要在道路上玩耍、坐臥或者從事其他妨礙交通的行為。
6.不得進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有隔離設施的機動車道。
7.12周歲以下兒童不能騎自行車上路,16周歲以下兒童不能騎電動車上路。
8.在道路上駕駛非機動車,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9.騎車不打傘,不脫手,不與人共騎,不騎“病號”車,不騎快車,不與機動車搶道,不並線騎車,惡劣天氣不騎車。
10,騎車轉彎時減速,伸手,不要突然猛轉。
11,掌握不同天氣下的騎行特點,做到:“不順風快速騎行,不逆風踩踏,霧天控制車速,冰雪天保持水龍頭平穩,雨天防止行人亂穿”。
12.不要在禁行的道路、路段或機動車道上騎自行車。
13.不要牽引、攀爬或被其他車輛牽引,不要雙手離開把手或用手拿東西。
14,維持乘車秩序,不要沖。
15,公交車停靠時上下車,特別註意車內扶手。
16.當妳是好車的時候,不要把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出窗外。保管好身邊的東西,防止扒竊。
17,騎兩輪摩托車必須戴安全帽,不允許向後和側坐。
18.乘坐車輛要系安全帶,不要乘坐超員車輛。
19.過鐵路的時候,要停下來,看著,過三遍。確認沒有列車靠近後,快速通過。
20.如遇交通事故,及時報警,求助“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