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頓龍蝦生活於寒冷海域,肉較嫩滑細致,產品具有高蛋白,低脂肪,維生素A、C、D及鈣、鈉、鉀、鎂、磷、鐵、硫、銅等微量元素豐富,味道鮮美。
17世紀最早登陸美洲的英國清教徒幾乎餓死,主要是不敢碰未見過的動植物,包括滿山的野火雞和滿海的龍蝦。那時北美東岸的龍蝦極多,多到什麽地步?偶有巨浪,龍蝦會被沖到岸邊堆成兩尺高,但沒有人敢捉來吃。
當年壹位名叫John Winthrop的殖民者寫信回歐洲老家,抱怨這兒沒有他慣吃的羊肉,只有英國人不吃的生蠔、三文魚、帶子和蜆。後來美國人懂得吃龍蝦了,量多物賤,龍蝦被稱為"窮人的雞",poor man's chicken。隨手可拾的東西,沒有人會經營買賣。
美國到了19世紀中葉,龍蝦已由窮人的廉價食料變為壹般人的美食。1840年初緬因州開始運銷龍蝦到全國各地,第壹批在1842年抵達芝加哥。19世紀末緬因年產龍蝦1300萬噸,當時批發價每磅美金壹角,零售十二仙;同期消費,咖啡每杯五仙,當有所比較。
波士頓龍蝦其實叫緬因龍蝦,也不產於波士頓。這種大鉗龍蝦原稱北美洲龍蝦,北美洲東北以至加拿大東沿岸都有,由於緬因州產量多,又最先作商業采捕營運,故在19世紀已被定名為緬因龍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