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歷七月初七,是鵲橋的民間節日,也叫乞兒節、女兒節。人們怕牛郎晚上看不到漆黑的鵲橋,就在人河上放上燈,讓牛郎認路,快點見到織女。這壹點在宋代以後的很多文人詩詞中都有記載。
產地:
在漁獵時代,人們駕船出海,下到湖邊躲避風暴。在穿越險灘暗礁或風浪較大時,他們用木板制成竹船,點燃蠟燭祭祀,用彩紙做成船帆任其在水中漂流,向海神祈求平安。這種習俗至今仍在臺灣省、福建和廣東的漁民中流行,被稱為花燈。
公元前11世紀奴隸社會的周朝,周公輔佐吳王蔔城洛邑,在曲水設宴慶賀,“流水溢酒”,“羽毛隨波逐流”日夜不停,把燈盞放在酒杯的燈盞上,由杯盞演變而來的燈盞酒壹波接壹波地流淌。
到了現代,福建人用紙、布、絲、塑料、金屬做成河燈,飄到金門、馬祖。燈籠墻上寫著家人團聚、兩岸三通、早日統壹和振興中華的問候。燈籠上還配有慰問信和禮品,使河燈有了新的時代氣息。
“河燈亮了,牛郎織女樂了”“河燈三千裏長,我的歲月甜如蜜”“今天放掉河燈,明天再扔”等民謠和竹書歌詞都可以證明這種由來已久的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