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解熱藥物的作用特點和適應癥,分為:
(1)清熱瀉火藥:主要作用是清氣,排出臟腑之邪熱。性味苦或甜。能清氣分實熱,適用於外感熱病,氣盛熱盛;能瀉臟腑之火,適用於臟腑(肺、心、肝、腎、胃)實熱證。主藥為石膏、知母、梔子、蘆根、夏枯草。
(2)清熱燥濕藥:以清熱燥濕為主。性苦性寒,性燥,能清燥濕熱之邪,還能清熱瀉火解毒。適用於濕熱證,如濕熱、暑濕、濕熱痹阻、濕熱泄瀉、黃疸、帶下、淋證、瘡瘍、熱毒等。主藥為黃芩、黃連、黃柏、龍膽草。
(3)清熱解毒:以清熱解毒為主要功能。其性苦寒,能清熱解毒。適用於外感或內生熱毒實證、外科熱毒瘡毒、蛇咬傷等。主要藥物有:金銀花、連翹、板藍根、大青葉等。
(4)清熱涼血藥:主要作用是清熱涼血。性鹹寒或甘苦寒,入血可清血熱,適用於邪熱入血、血熱迫血沖任所致的出血證及其他陰虛證。主要藥物有:生地、玄參、牡丹皮。
(5)清虛熱藥:主要作用是改善或消除虛熱。性味甘寒,能清虛熱。適用於陰虛發熱、骨蒸潮熱、發熱後期持續虛熱、夜熱早涼者。主要藥物有:青蒿、地骨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