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即使患者脫離中毒現場,如果身體表面被農藥汙染,應立即脫去被汙染的衣物,用微溫的肥皂水或清水(用於敵百蟲中毒)徹底清洗皮膚、毛發。
2.對於口服中毒者,應及早進行催吐和洗胃。催吐可用吐根糖漿;洗胃可用清水或生理鹽水。如果服藥量較大,可保留胃管,每隔4-6h洗壹次。註意:洗胃必須徹底,反復抽洗至無農藥味為止。洗胃後,可用50%的硫酸鈉溶液導瀉。
3.接著是用藥方面。壹般來說,阿托品是有機磷中毒的常用解毒劑。用法用量如下:
(1).輕度中毒:皮下註射或肌註,1-2mg/次,根據病情1-4h重復給藥;
(2).中度中毒:肌註或靜脈註射,3-5mg/次,之後每30mins給藥壹次,直到癥狀控制滿意或輕度阿托品化(其指標為口幹、皮膚幹燥、心率100-120次/min),在癥狀緩解後酌情減少用量;
(3).重度中毒:靜脈註射,5-10mg/次,每5-10mins給藥壹次,病情好轉後,註射的間隔時間延長,到患者瞳孔擴大,肺部啰音消失或意識恢復時,再降低劑量並進壹步延長註射間隔時間。
註意:阿托品的用量不可過大,否則會導致阿托品中毒,也不可過早停用或急於減少用量,以防發生中毒“反跳”現象。